武都区纪委监委:用好“四种形态” 让严管厚爱成为监督“主旋律”

2019年以来,武都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政治要求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导向,以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为标尺,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防“好干部”沦为“阶下囚”,让严管厚爱成为监督“主旋律”。

区纪委监委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执纪执法的重要遵循和有力抓手,先后开展3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3次全员培训,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刻理解、准确把握 “四种形态”蕴含的价值理念、目标导向和实践要求,树牢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规矩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升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水平。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督,准确把握、明晰界限、严格规范,精准运用每一种形态,做到宽严相济、分类处置,切实把制度优势加快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底线常在、“后墙”不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年来,区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累计处置72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543人次,占比75.2%,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确保了多数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145次,占比20.1%,第三种形态处置25人次,占比3.5%,防止了一般违纪违法问题发展成犯罪行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9人次,占比1.2%,体现了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决态度。通过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发挥了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作用,收到了良好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董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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