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2020年度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工作開始!截止7月15日

文件內容

各設區市科技局、工信局、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財政金融局,有關單位:

根據《省級高新技術企業扶持辦法》(閩政辦〔2017〕141號,以下簡稱《扶持辦法》)和《福建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實施細則(試行)》(閩科高〔2018〕10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現將2020年度備案工作若干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01 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

(一)申報範圍

符合《扶持辦法》的第五條規定。

有效期內或證書有效期後一年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不再列入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

企業可以同時申報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備案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當年入庫備案和認定均通過的,照常享受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獎補政策。

(二)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上報推薦入庫備案企業名單時間

各設區市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部門自行發佈本地區申報通知,組織企業申報。推薦上報入庫備案企業名單截止時間為7月15日。

(三)申報程序

1.申報企業

(1)企業根據《扶持辦法》第五條進行自我評價,自評符合入庫要求的,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門提出入庫備案申請。

(2)申報企業應登錄省科技廳門戶網站(http://kjt.fujian.gov.cn/),點擊“福建省高新技術企業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省高企管理系統”)鏈接欄目進行註冊登記,並按《實施細則》第三點(二)要求提交申報材料(材料詳細清單見各設區市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部門發佈的申報通知)。

(3)申報企業可自行選擇委託符合《實施細則》規定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或鑑證報告。

(4)申報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並查實,將按照《扶持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資格,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內不可申報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

2.專項審計(鑑證)中介機構

(1)中介機構根據《實施細則》第一點(三)要求進行自我評價,自評符合條件的,應登錄“省高企管理系統”進行註冊登記,按要求上傳相關資質證明材料。中介機構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中介機構應加強對《扶持辦法》和《實施細則》的學習;嚴格依據《扶持辦法》和《實施細則》要求客觀公正地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或鑑證,出具專項審計或鑑證報告時應附上加蓋機構公章及機構負責人簽章的《中介機構信息備案表》。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報告中存在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省備案管理部門將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在省高新技術企業管理工作網站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相關工作。

3.設區市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部門

(1)各設區市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部門應登錄“省高企管理系統”,對本地區申報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提出擬提交專家評審的《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申請企業名單》(附件1)。

(2)各設區市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部門應按照《扶持辦法》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評審。評審專家應從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系統專家庫中選取。

(3)各設區市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部門在推薦入庫備案企業名單截止時間前將本地區《推薦入庫備案企業名單》(附件2)、《入庫備案企業獎補建議彙總表》(附件3)同時加蓋科技、工信、財政等三部門公章後上報省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部門,並留存企業申報材料。

02 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變更

根據《扶持辦法》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變更經營範圍、合併、分立、轉業、遷移或歇業的,須在變更之日起2個月內在“省高企管理系統”上提交併打印《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變更備案表》(附件4),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報所在地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

各設區市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部門應登錄“省高企管理系統”審核變更後的企業是否仍符合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入庫條件(涉及複雜變更的需組織專家評審),審核結果在企業發生變更之日2個月內通過網絡提交,同時以書面形式上報省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部門備案,並在“省高企管理系統”中予以公告。

經審核仍符合入庫條件的,其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於企業更名的,由企業所在設區市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部門重新核發培育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入庫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由企業所在設區市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部門取消其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並報省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部門備案。

03 企業年報

2018年、2019年通過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的企業應於6月10日前通過“省高企管理系統”報送上一年度《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報表》(附件5)。入庫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將在“省高企管理系統”上予以通報;被通報企業入庫三年內未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三年期滿後一年內不可再申報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

各設區市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部門應提醒、督促企業及時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並協助企業處理填報過程中的相關問題。

04 其他事項

1.各設區市科技、工信、財政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按照《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要求,充分了解掌握推薦申報企業的整體發展狀況,認真組織做好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備案申報推薦工作。

2.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部門聯繫方式

省科技廳高新處,聯繫電話:0591-87881523;

省工信廳科技處,聯繫電話:0591-87430169;

省財政廳教科文處,聯繫電話:0591-87097713。

3.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管理部門委託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辦理日常事務工作。

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地址:福州市工業路611號福建火炬高新技術創業園1號樓九層907室;聯繫電話:0591-83718963、83779637,E-mail:fjcyzxfwk 163.com。

4.各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聯繫方式

福州市科技局高新處0591-83350719;

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科技處0591-24349836;

寧德市科學技術局高新科0593-2093099;

莆田市科技局工業科0594-2655395;

泉州市科技局工業科0595-22579329;

漳州市科技局工業科0596-2933613;

龍巖市科技局高新科0597-3220530;

三明市科技局工業科0598-8590851;

南平市科技局工業科0599-8834365。

05

附件

1.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備案申請企業名單

2.推薦入庫備案企業名單

3.入庫備案企業獎補建議彙總表

4.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變更備案表

5.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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