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風情」清明節的文化內涵

【民俗風情】

清明節的文化內涵

王貞虎

在唐朝之前,人們因寒食節與清明節僅相隔一兩天,往往同時過節,所以清明節亦稱寒食節。唐朝之後,寒食節就逐漸被清明節所取代,鮮有人延續寒食這項習俗。

寒食節的起源,記載於《左傳》。關於清明節的真正緣起,歷來眾說紛紜,只有介子推的故事流傳得最普遍。

從表揚介子推的忠義和氣節,到後來注入更多的深層內涵,寒食清明的人文精神色彩濃烈,經千百年時間發酵,成為崇尚高潔、自尊自責、常懷感恩的道德追求。雖然唐朝之後,寒食節逐漸被淡忘及至遺忘,但盛唐時代卻極為重視寒食節的意義,還有數量可觀的唐詩為證。這一段已被取代的民俗,蘊含忠貞、剛毅、隱忍、奉獻、不求回報、淡泊、寬容、自省、悔改、感恩以及知恩圖報的民族精神和情感。

清明節每年以陽曆4月4日或4月5日為準。農曆除了有十二個月,還有廿四節氣,就是將陽曆的365天,劃分為24個階段,“清明”是其中一個節氣,所以每年固定落在陽曆4月4日或5日,另一個節氣“冬至”也是同樣原因。

至於清明何以成為掃墓祭祖的日子,原因和氣候有關。廿四節氣裡的“清明”是在冬至之後的105天,“清”是百草重生翠綠一片的景象,“明”是春光明媚風景好之意。

冬天之後的初春,氣候還是有點寒冷,到了清明時節,亦即每年的陽曆4月4日或5日,是氣節轉暖的時候,百花齊放,候鳥迴歸,大地生機蓬勃,象徵大自然萬物生命生生不息、代代繁衍的環境,後來就漸漸將這一天定為掃墓祭祖的日子。

唐朝之前,清明節也是女性“踏青”的日子。據《周禮·地官·媒氏》記載,上古時候,仲春月是“男女相會”日,可以自由戀愛的日子。漢代之後,每年春天三月初上巳節,則是少女們可從閨房中暫時解放,出街外遊的日子。唐代時,上巳和清明漸合為一體,雖然春天出遊並不一定要在清明,但氣候回暖的清明卻最適合出遊,踏青也漸漸成風。

《晉書》記載,自魏晉以後,每年農曆三月初一到初三,人們就會出外踏青。宋代文風盛行,文人墨客更在春遊踏青時留下不少名詩麗章。

後來,由於禮教越來越嚴格,自由戀愛的時代告終,踏青不再是女士春遊的日子,而是結合禮教意識,人們到郊外掃墓祭祖的日子。後來的宗祠及會館等社團組織,也是利用這樣的節氣時機,舉行春祭。

無論時代演變,歲月變遷,清明自被固定為掃墓祭祖的重要日子,就被賦予深厚的文化內質,成為提倡“慎終追遠”的民族精神內涵的媒介和載體,華夏民族借掃墓、上墳和祭祖等儀式,提醒後人不要忘本。《論語》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這種對祖先崇敬,家族團聚的方式,也形成一種祖先信仰,沿承至今,更成為加強家庭倫理觀,鞏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儀式。

在清明這個民俗漫長的傳承過程,還穿插一段“插柳”的過去。“插柳”是唐代時期在一些地區流傳的一種風俗。根據《歲時記》記載:“唐朝取榆柳之火賜近臣,以順陽氣”,而唐人段成式《酉觀雜俎》則說,唐中宗在農曆三月三賜侍臣柳圈,以免染毒。

民間還有流傳一段客籍諺語“清明不插柳,紅顏成皓首”,又說“清明要戴青,免得鳥蠅遮眼睛”。

此外,在以前醫藥未發達的年代,清明節也是保健日,中國各地流行以花草洗浴,或在清明時節吃草藥、採草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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