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氣放了一掛爆竹被罰300元,樅陽查處首例非法燃放行為

1月6日,樅陽縣公安局民警聞警而動,迅速出擊,成功查處一起在縣城禁放區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案件。

經走訪瞭解,1月5日下午1點40分,違法嫌疑人錢某在縣汽車客運中心站準備坐公交車回義津老家,在候車時發現一掛放在路邊的爆竹,錢某拾起以後,準備坐車帶回家,遭到當班司機王師傅的斷然拒絕。

沒能按時上車,耽誤了回家時間,錢某非常生氣,一氣之下在公交車站牌前,用打火機將爆竹燃放了。此舉嚴重違反了縣城禁放禁燒規定,並給附近乘客安全帶來了不利影響。

樅陽縣公安局民警通過調取客運汽車站的監控視頻,第一時間鎖定了違法嫌疑人錢某,並於1月6日下午對其進行依法傳喚。審訊中,錢某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並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非常後悔,他表示將深刻汲取教訓,堅決做到禁燃禁放。

目前,違法嫌疑人錢某受到行政罰款3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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