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法庭上恶意中伤、诽谤他人,证据确凿就在庭审记录里,可以告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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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法庭上恶意中伤、诽谤他人,证据确凿就在庭审记录里,可以告律师吗?

如果证据充分确凿,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这个律师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不过,对于这种事情更简单的处理方法是想律师的业务主管部门-司法局投诉,司法局可以依据职权对于当事人的投诉做出调查处理,最重的处理就是吊销律师证,这就等于砸了他的饭碗。

如果情节较轻,还可以向律师所在的律所投诉,要求律所对于律师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现在律师都是受所在律所管理,他们有管理的权限也不小,当然有权对于被投诉律师的行为作出调查处理。

以上回答供参考。


淮北日月升


我是法律解忧君,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办理案件。对于你的问题的真实性,我抱有很大的怀疑。因为我就在办理案件,我太知道庭审规则了,庭审中可能会发生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辱骂或者律师与律师之间的争吵,但是都会被承办法官所制止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绝不会写进笔录里。你这个问题严重带有主观色彩,即便这样,我还是给你解释一下为什么以及怎么办。



首先原被告庭审之间的争吵啊,辱骂啊,甚至动手的可能性都很常见,这么多年的庭审,说实话,我见的太多了。尤其是一方有律师,一方没律师的情况,没律师的一方往往有时候处于劣势,再加上律师的嘴吐莲花的辩论功底,很容易引起对方的情绪的激动,于是乎当事人对律师开始出言不逊甚至辱骂挑衅,一般都是怪当事人脾气火爆,有时候也怪有的律师确实咄咄逼人言语不温。发生这样的情况,法官肯定会狠狠的敲法槌,停止你二人的争吵,因为法庭是审理案件的地方,不是菜市场,不是你两人讲菜价的地方。法庭是有理说理,有证据举证的地方,有理不在声高。如果争吵双方,不听从法官指挥,不遵守庭审秩序,很有可能就会被清除法庭,严重者会被按照扰乱法庭秩序拘留罚款。我的法庭上,当事人有时候也会有争吵,尤其是律师与当事人之间,一般的都是经过制止之后继续开庭,从业这么多年,我真的没见过有法官会把二人的争吵内容写进法庭笔录里,滑天下之大稽,太搞笑了,这个法官是有多蠢,可能吗,压根不可能。


庭审笔录的确是记录庭审现场的当事人的论述的,比如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等,这些都是与本案有关联才会被记录在内,无关的是不会被记录的。庭审笔录是判案标准,也是二审再审法院判定本案的根据,你认为骂人,吵架是判案标准吗,有可能是惩罚标准。所以吵架内容没被记录在庭审笔录里,三个字,不可能。有时候由于自己案件一边倒,对自己不利,再加上对方律师水平高,对案件拿捏透彻,可能在法庭辩论过程中,你一言我一语,难免发生口角,于是把对方的不礼貌主观上认定为诽谤侮辱,将可能败诉的火气撒到律师头上,真的不该,有那个时间多收集收集证据,多分析分析案情,等你的案子胜了,你的气也就出了。

至于你说的对方律师侮辱诽谤,如果你认为是那样的话,你完全可以申请调取庭审笔录,即便你调取了,单凭这一点也对对方律师怎么样不了,也就最多是赔礼道歉而已,如果你认为他确实恶劣到一定程度了,你可以去司法局或者律协去举报。


法律解忧君


有很多法盲?!不知天高地厚!不知东南西北!在头条上大放厥词?本老头不想批他!说个不好听的话?你懂几个问题?律师也罢,法律服务工作者也罢!他们都是专业的人才?最孬都有七成!法律服务的水平肯定的说比你法盲要强些?你就根本不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他们是受当事人委托,替当事人服务的!各为其主,在法庭上,他要据理力争为他的当事人说话的,这有什么厚非的?是和不是!都由法官下判时定夺,你们乱谈什么?浪费资源?


愤怒的老叟


这个问题在于律师执业的免责事项,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可见在律师在法庭上恶意中伤、诽谤他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可以告律师。但实际处理则是,当庭要求法官制止,事后向司法行政部门控告!从证据角度来说,法庭记录(包括庭审录相)只证明律师讲了一些话,是否是中伤诽谤还要进一步证明,光靠法庭记录是不行的,但如果律师当庭辱骂,则直接可告律师。


饮马长


【律师在法庭辩护时有“胡说八道”权利】

法律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也就是说,认为律师说的话是“没水平”、“没依据”,甚至是违法的“胡说八道”言语,也不会受到法律追究。

侠义点说,律师是依法服务自己的当事人的,此时的“依法”,除了法律的基本规定、法律程序等,其他方面则有“豁免权”,即没有举报自己当事人罪责的义务,可以在辩护时说一些没有法律依据的“过头话”,但这一切都有个前提,即只能在法庭上辩护时说,离开法庭“胡说八道”,则有可能触法。

但律师在法庭上的“胡说八道”权利也有边界,即不得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如果达不到这几点,则律师在法庭上的言语你听着无论有多么刺耳,也不能追究法律责任的。

不过,一般的律师都不会抛开事实和证据及法律规定去强词夺理做不靠谱辩护的,那样做的律师一般都是遇到了不懂法又固执的当事人,律师不顾及自身形象替当事人“胡说八道”几句,要记住:法庭是讲证据的,“胡说八道”的辩护意见法庭肯定不会采纳的。

“问答”里所说的不靠谱律师你遇到过吗?


良知是最大的法律


先说法律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在民商事案件中真的比较少见律师因庭审发言问题被处分或处罚,但刑案就不一定咯,比如:



沈家东律师


法庭上律师故意诽谤他人,事实俱在,直接死刑侍候才能保证司法资源不被浪费!


雅安李光杰


[捂脸],律师在法庭上是职务行为。法庭上对方攻击你,你怼回去!


局部天晴


可以啊,亲告罪,不告不理,自诉


千里之行始于头上


你应该是在造谣,法官不管吗?难道在法庭上骂人也可以呀?法庭到底是人民法庭还是流氓法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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