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相差14万 原业主投诉中介“吃差价”

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相差14万 原业主投诉中介“吃差价”

打印银行卡流水清单,才发现卡上曾转入70万元购房款,可自己和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成交价仅是56万元。这时,市民李锐去不动产档案服务大厅查找留档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才发现上面签写的成交价变成了70万元。“我被中介套路了14万元。”李锐随即打电话报警,并向相关部门投诉该中介公司。

原业主:

“被中介‘吃差价’,坑了14万元”

近日,李锐拿着两份房屋买卖合同、银行卡流水明细清单等材料找到记者,称自己被中介“吃差价”了。

李锐名下有一套位于城区二环路某小区的毛坯商品房,建筑面积144.27平方米,购于2013年,当时每平方米是3000多元。2018年,李锐在某二手房网站上挂售这套商品房,开价70万元,但挂售一年多仍未售出。2019年3月,就职于城区某中介公司的刘乐主动联系李锐,“你这套房卖了一年多都没人要,而且房子又漏水,根本卖不到70万元。”

最终,2019年3月28日,李锐与刘乐以及刘乐找来的买方A君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即三方合同),该合同上签订的成交价是56万元。

2019年11月底,李锐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由于过户前需要办理房屋解押等事宜,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时,中介以垫资方帮解押房屋为由,让李锐提供一张其名下的空白银行卡。2019年底,李锐拿回这张银行卡后打印银行卡流水清单时,才发现这张卡曾先后分别转入14万元、56万元购房款,并且随后被取走。

“成交价是56万元,为什么转入70万元?”为弄清楚事情真相,李锐到不动产档案服务大厅查找复印了那套房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直到这时,我才看到这份合同的第一页上面被别人冒签了我的名字,成交价写的是70万元。而且这份合同上的买方并不是和我签的三方合同上的A君,却正是70万元购房款的转款人(下称B君)。”

据此,李锐认为自己被中介“吃”了14万元差价,于是向公安机关、住建局等部门举报投诉。

中介:

“按照三方签订的合同办事”

3月28日上午,李锐拿着两份合同和记者一起去找刘乐。“我只是按照我们签订的那份合同办事。”刘乐说,关于李锐去不动产档案服务大厅复印的那份合同,她并不知情。这次沟通,双方不欢而散。

3月31日下午,刘乐拿出与李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告诉记者,二手房买卖一般要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买卖双方与经纪方(中介)签订的三方合同,另一份则是买卖双方在不动产处签订的合同,中介称之为“过户合同”。“房屋的成交价以三方合同为准,过户合同会视情况调整,比如有人为了少交点契税,会故意把过户合同上的成交价写少点,所以过户合同上的价格不一定是实际上的成交价。”

刘乐说,直到李锐来投诉,她才知道过户合同上的成交价写的是70万元。她向买方了解此事,对方告诉她,是为了让父母多出些购房款,才特意把过户合同上的成交价写高。

“三方合同与过户合同上的买方为何不是同一个人?”面对记者的询问,刘乐说,三方合同上的买方A君与过户合同上的买方B君实际上是表亲戚。房子是B君买的,她在广东佛山,买房时还没考虑好写她还是丈夫的名字,因此委托A君来签合同。刘乐指着合同上手写的一项条款说,“关于这点,我在合同上也写得很清楚,‘买方可以任意落户产权人’,这都是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的。”

“既然实际上房屋的成交价是56万元,为何B君要转70万元到李锐的银行卡?”就此,刘乐称“估计只是过流水,不是实际的购房款”。

记者按过户合同上买方B君所留的手机号码联系她,想采访她当时签订合同的情况和房屋实际成交价。可对方听完记者所言后仅回答道:“我只是去签字,具体情况问中介。”随即挂断了电话。

业内:

56万元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价

记者采访发现,“吃差价”在二手房交易市场并非新鲜事。林康曾就职于某中介公司,他告诉记者,“有的客户急着将房子出手,会给出底价,中介找到新客户,并且谈成的交易价高于客户给的底价,差价部分就是中介凭本事赚的。当然,也会有中介一边跟业主压价,一边向买方抬价,同时又不让买卖双方见面,以此来赚差价。”

某中介公司店长林玲说,李锐的房子所在小区,小户型商品房的行情价是4800元-5200元/平方米,而大户型相对难卖,价格会低些。“李锐的房子144.27平方米、56万元成交价,折算下来不足3900元/平方米,确实低于正常的市场价。而且加上纳税、每月还银行贷款的利息,原业主基本没钱赚,这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市场很少见。”林玲提醒,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不仅要面谈价格,还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被中介“吃差价”。

律师:

如中介已收佣金但损害原业主利益,原业主可主张中介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买卖双方是固定的受益方。合同约定不明的话,暂时没有生效,需要双方进行重新约定,约定不成可以解除合同。”广西桂竞天律师事务所叶万松律师就此表示,根据双方约定,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可以指定落户方,但不能是“任意”,如指定不明,这份合同是有瑕疵的。

叶律师分析,不管是三方合同还是过户合同,如果有当事人签字,就都是有效合同,需要按合同约定去履行。此外,若中介已收佣金,但又损害了原业主的利益,原业主可以主张中介赔偿其损失。

(文中受访者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原标题: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相差14万 原业主投诉中介“吃差价” 中介:按三方合同办事 律师:如中介已收佣金但损害原业主利益,原业主可主张中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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