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这些风险你知道吗!


在朋友圈里,华姐因为精通保险,熟悉理财,擅长职业规划,还略懂点法律,因此成为了圈内”小达人“,时不时会有朋友来咨询。


前两天,就有一个朋友L向我咨询了一个房产问题:

6年前,她在孩子刚满18岁的时候买了套房,直接登记在孩子名下,准备作为孩子的婚房,一直风平浪静。

近期,因为婚恋问题,她跟孩子的关系闹得很僵,伤心之下向儿子放话,说要把房子收回来。

没想到,儿子当即怼了回来:给的还想要回来啊?房产已经被我做了抵押贷款!

瞬间,朋友慌了:


1、房产真的抵押了吗?因为她不是房主,所以也没有资格去当地房管局去进行查询

2、这套房子是我付的款,当时付款凭证我都保存着,我还能够要回来吗?


这样的事情,当然不是个例。前段时间有个新闻,大家还记得吗?

为了换零花钱18岁大学生亏掉155万卖房,一周内花光5万定金。

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这些风险你知道吗!


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些家长为了子女着想,会将新买的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这样的情况绝对不在少数。

今天,华姐就带大家理性一点来看待这个问题。

一、 显而易见的”好处“

客观来看,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主要有以下几点好处:

1、规避税收

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方便又省钱,还能减少税费。相比赠予、继承等能省下数万元过户税费,还不用担心将来会征收遗产税。

2、婚前财产,避免离婚时被分割

提前为孩子购置房产,一方面可以为孩子将来结婚做准备,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孩子的利益考虑,因为根据目前的婚姻法,夫妻一方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属于个人财产。

3、规避家庭破产风险,为自己和孩子都留条后路

不少人做的生意有一定的经营风险,比如说这段时间做外贸生意的从业者。

他们以孩子的名义购置房产,一方面可以给自己在将来不幸生意失败、资不抵债时,留条后路;另一方面,也能给子女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4、夫妻双方出现感情危机,保护子女权益

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一些家庭中夫妻之间产生矛盾时往往互不相让,谁也不愿在财产上吃亏。

此时,有些夫妻会共同出于对子女的爱护,协商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

5、限购政策下,房产投资的另一方式

目前,咱们国家大多数城市都实现了限购政策,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房产不能超过2套,成年子女可以单算,所以想投资买房的家庭,只能曲线救国,用孩子的名额购买。

二、隐藏的风险

虽然这么做的好处很多,但华姐还是要提醒那些“用心良苦”的家长们,其中隐含的风险,你真的知道吗?

1、房屋出售或转让不方便

华姐先跟大家假设几个场景:

1)张明夫妇前几年做生意赚了不少钱,给5岁的儿子张小明买了套房并落在他的名下。今年生意特别难做,资金周转不开,张明就想先把儿子(8岁)这套房卖掉,可老婆怎么也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张明明可以卖房吗?如果不能卖房的话可以进行抵押贷款吗?

2)张明夫妇在儿子14岁时因感情破裂想要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争执不下,尤其说到儿子那套房子时,妻子总说当年要不是她坚持这房早就被卖掉了,而且离婚后小明也跟她过,这房子自然应该归她。是这样吗?

我们国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冻结、没收。

按照正常程序,子女名下的房产,要等到子女年满18岁之后,经过其同意,父母才可以出售或者抵押其名下的房产。

如果子女未满18岁,父母想对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做任何处理,则需要首先取得所有监护人的签名文件。

还需要签保证书,确保出售子女名下的房产是为了子女的利益。

否则,想出售子女名下的房产是比较难的。

另外,这房子也不可以进行抵押,《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总则》中都有相关规定,监护人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其房产为第三方作担保。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就明白了,华姐上面列的这两种情况,答案当然都是”否“。


2、父母丧失了控制权,无法左右孩子对房产的任何处置

转眼间,张小明成年了,又转眼张小明谈了一个女朋友,要结婚了。为了表达对未婚妻的爱恋,准备把未婚妻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遭到父母和奶奶的一致反对。

可是,这种反对有效吗?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正式实施,《物权法》对房屋产权做了明确的保护。父母出资购房,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就意味着父母把这套房赠与了子女,只有孩子才对这套房子拥有所有权。

所以,孩子可以任意对这套房产处置,包括变卖、抵押、加名,赠与等等。

虽然张小明房产的资金来源是父母,但他自己才是房产的真正主人,在18岁以后他是有权处置这些房产的。


3、房子可能被孩子配偶继承

张小明的故事还在继续,他接受了家人的劝告,没有给未婚妻加名,两个人顺利结婚,可是婚后不久,张小明在出差途中突发意外身故。

那这种情况下,这两套房子该怎么办呢?张明夫妇能合法拿回这套房产吗?

或许,很多朋友会说:可以啊,这属于张小明的个人财产啊

没错,这的确属于张小明的婚前个人财产,但随着张小明的去世,这份资产的属性就发生了改变,变成张小明的遗产了。

那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张小明的合法第一顺位继承有:配偶、张明夫妇(假设无小孩),三个人均分这两套房产。

4、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

这样的情况也不在少数,另一个朋友M的父母,在县城家里给他配置了房产,结果他毕业后决心留在上海。

由于”处女贷“名额已经被用掉,因此如果他想要在上海买房,首付就必须要六成,也就是400万的房子,本来首付只要三成,就是120万,结果现在要付240万首付,整整多了120万!

三、华姐的小建议

说到给孩子买房的烦心事,其实还不止这些:早早地给孩子买了房,还可能会让他变得安于享乐、不思进取。

虽然如此,可有些父母就是铁了心想给娃买套房,那该怎么做?

华姐有几点建议,也许能给大家一些借鉴:


1、合理评估家庭的实际情况,再给孩子买房。


2、其次,如果买房时一定要写子女的名字,那么万一离婚等事情发生,应当做好孩子监护的相关约定,做好授权。

3、待孩子成年后做好遗嘱公证,约定在在父母生前,一旦孩子先发生身故,此套房产归属于父母.

4、进行房产份额变更: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做房产份额变更,加上父母的名字,哪怕加上1%,那么孩子对这套房产做任何处置的时候,家长都有知情权了

今天的华姐就唠到这里了,房子登记孩子名下,这些问题你考虑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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