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检察院对被告人孙某南故意杀人一案移送漳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9年10月20日8时许,犯罪嫌疑人孙某南在家中将其妻子陈某某杀害,案发后,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孙某南当场抓获。东山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0月29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孙某南,公安机关于2019年12月26日将该案移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后,该院于2020年1月25日移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案正在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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