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法院:柔性执行促和解 案结事了矛盾消

蠡县法院:柔性执行促和解 案结事了矛盾消

近日,蠡县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王某向郑某借款9000元,到期未归还,郑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还款。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义务,郑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王某仍未履行。 法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冻结、扣划了王某6000余元财付通款项。

在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的前提下,传唤王某到法院,王某表示,该案矛盾起因是王某送郑某的孩子上学,途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自己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而郑某对交通事故赔偿未予理睬,王某一直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全部事故损失,认为郑某应该承担一部分,所以才没有偿还郑某9000元借款。王某越说越气愤,表示对郑某强烈不满,并扬言对郑某进行人身报复。主办法官认真倾听王某诉说,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到采取拘留措施可能会使矛盾进一步激化。主办法官通过对案件分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努力解开王某的心结。几天后,主办法官再次与王某进行沟通,调解有了转机。双方作出让步,王某用法院扣划的6000元,及自己拿出的2000元给郑某,债务结清。

主办法官柔性执行,化解矛盾,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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