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40万预约金却没法签购房合同,法官开出这剂“良方”

转自:天津高法


——“请您出示一下健康码,签字前拿酒精湿巾对双手消毒一下”

——“大家不要聚集,后面的当事人请在自己的汽车内等待”


3月27日上午疫情防控的一幕发生在津南法院大门外的空旷处,民三庭法官鲁一男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户外分散现场调解。


——“这批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件人数较多,案件情况均有差异,且有一些当事人年纪较大操作微信困难,所以没有采用互联网调解方式,这11个案件,每人约40万元的预约金自2017年给付开发商后,至今没有签订买卖合同,当事人情绪激动,多次致电法官表示害怕开发商跑路,自己的钱打水漂,希望尽快解决。”


于是法官决定先采用电话一对一沟通方式,后对达成意向的进行现场调解并出具法律文书。因为诉讼服务中心尚未开放,故发生了以上的分散现场调解。


那么

法官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沟通

究竟所谓何事?


案件详情


原来,近日一批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因疫情而被停滞。天津某开发商与部分购房人达成了预约认购协议,但因开发商与建设方存在矛盾,导致该项目迟迟无法与购房人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协商不成,购房人将开发商起诉至津南法院。疫情期间预定好的庭审因该企业没有复工无法进行,承办法官为妥善解决这批案件,一方面安抚购房人情绪,一方面持续与开发商法务人员保持沟通以确保一旦复工就处理该批案件。


开发商

法官我们愿意退还购房人预约金,但因人数较多金额较大,且疫情期间开发商无销售收入资金紧张,能不能履行时间上宽限一下,我们复工后会尽快给付。


百次沟通


3月23日该开发商一复工就积极推动案件进展并提出如上请求。考虑到购房人合法权益以及帮助企业轻装上阵,顺利复工复产,承办法官3天内拨打百余通电话沟通各案件当事人,经过努力最终部分案件达成和解意向,最终开发商返还购房人预约金并支付利息,购房人同意将付款时间延长到几个月后。


签订协议


为迅速解决该部分案件,承办法官挑选了其中当事人均居住在天津的案件,于3月27日上午约双方到法院门口签订调解笔录,对于其他案件当事人将在诉讼服务中心开放后有序推进。


交了40万预约金却没法签购房合同,法官开出这剂“良方”

交了40万预约金却没法签购房合同,法官开出这剂“良方”


承办法官借助下沉防疫一线的经验,对当事人查验健康码,提供酒精消毒湿巾,防止聚集分批次分时段的为六个案件的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并出具民事调解书。购房人安心其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开发企业放心其可以有时间筹措款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防疫期间促进复工复产和保护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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