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良執業行為 129 家醫療機構被扣分

摘要:   眾所周知,開車違反交通規則,駕照要被扣分。但是你知道嗎?如果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有不良執業行為,也要被扣分。    近日,市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局對全市166 次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情況進行了 ...

  眾所周知,開車違反交通規則,駕照要被扣分。但是你知道嗎?如果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有不良執業行為,也要被扣分。

  

  近日,市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局對全市166 次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情況進行了公示。

  

  不良執業行為,是指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在醫療、預防、保健等醫療執業活動中違反有關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和診療規範的行為。

  

  依據省、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今年上半年,我市開出的不良執業行為記分通知書,既有對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的記分,也有對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的記分,共計166 次,涉及醫療機構129 家。

  

  其中,市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局記分28 次,市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科記分24 次,八縣市區記分114 次。記分原因涉及聘用非衛技人員、醫療廢棄物處理、院管落實等工作。

  

  被記分的醫療機構不僅有民營醫院、診所,還有公立醫院,甚至三甲醫院;而醫務人員方面,既有公立醫院的醫生,也有個體診所醫生。

  

  我市自去年起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不良執業行為記分。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一個記分週期內( 從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之日起計算,一年一個週期),累計記分達到6 分以上時,衛生計生部門將把其列入重點監督檢查對象,加大監督頻次,並予以公告。一個週期內,醫療機構達到18 分時,醫院降一等級,達到24 分時“ 暫緩校驗”。

  

  醫生滿12 分時,不得參加任何評優評先,脫崗進行法律知識培訓,培訓期間暫停執業活動。累計記分滿24 分,延遲2 年晉升( 或聘任)高一級職務( 自符合申報或聘任時間算起),建議醫療機構予以低聘、解職。

因不良執業行為 129 家醫療機構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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