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的困惑: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就是为“恶人辩护”吗?

最近,有人在头条上提出“有些专家、媒体和律师为什么热衷于为恶人辩护”的问题。法海一粟认为,这个问题的本身就是一个问题。这是因为,“善”与“恶”属于道德观念,而不是法律术语。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因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意见,是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的合法行为。

1、律师是国家政治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此国家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均规定了律师的职责或者说是权利。并且,国家还专门的制定了律师法,以“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因此,不能对律师职业在道义上作出负面评价。

2、当事人有依法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这一点,在刑事诉讼中表现的尤为突出。比如,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时、可能被判处重刑的被告人,法律为他们规定了法律援助制度,其目的在于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现在,国家正在大力推行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在审判阶段,所有被提起公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在没有聘请律师辩护时,国家会为他们指定一名律师担任他们的辩护人,为他们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3、聂树斌、呼格吉勒图等冤案被宣告无罪的事实表明,将被告人定性为“恶人”是危险的。当年,在审判聂树斌、呼格吉勒图的“故意杀人案”时,肯定有许多人认为他们就是十恶不赦的“恶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然而,二十年后,他们控件被最高法院再审并被最高法院宣告无罪。这难道是说“恶人”变成“好人”了?

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辩护,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法定职责,因此,请不要指责律师是在为“恶人”辩护。

辩护律师的困惑: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就是为“恶人辩护”吗?

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是辩护律师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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