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上,这些行为不能随意而为


在地铁上,这些行为不能随意而为

4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办法》中都有相关规定。其中,有7类影响地铁运营秩序的行为被约束,包括: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等。另外,《办法》明确10类影响运营安全的禁止性行为也不能做,包括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等。

近些年,在地铁列车等公共交通上发生的随意进食、手机外放、乞讨、占座、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屡被曝光,不少乘客,地铁乘务员都曾经出面制止,有些人不仅不认错,还对劝阻者恶语相向,干扰其他乘客,影响乘车体验,也给公共秩序、运营安全带来一定影响和威胁。

或许有人说,此种行为是个人文明素质问题,只能靠道德规劝。其实不然,文明是教化出来的,也是约束管理出来的,文明习惯的养成离不开规则和制度的支撑。一些人之所以漠视规则,无所顾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规则没有“牙齿”,此前有关部门对于在公共场所不守规矩、不讲文明的行为一般采取教育引导和提醒规劝来应对,效果并不好,违规者往往对于这些教育引导和提醒规劝措施置若罔闻、不以为然,依旧任性妄为,我行我素。没有“牙齿”的规则在胡搅蛮缠耍无赖的违规者面前严重失灵,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被侵害利益的受害人,都对其束手无策。

执法无力与维权无门让这种事情的处理结果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胡搅蛮缠不讲规则的当事人几乎不受惩罚且有明显受益,看似缓和矛盾,实际上还助长了此类行为的蔓延。

规矩需要有强制力才能保证实施,否则就是摆设,就只能“管君子,而管不了小人”。 倡导规则意识,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离不开清晰的规则和有力的惩戒措施。让破坏规矩、侵害他人利益公序良俗的行为付出代价,方能倒逼规则意识的养成。动用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强力禁止,提高了不文明行为的违法成本,才能用执法结果震慑此类行为的发生。

从这个角度讲,《办法》的出台给这些地铁中的不文明行为划出了“红线”,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者给予相应的罚则,为执法者提供法律依据,同时鼓励公众理直气壮地向不文明行为说“不”。以法制手段来倒逼文明风气的养成,倡导规则意识,涵养文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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