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恢复群众来访接待的公告
根据南安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精神,经研究,即明日起,南安市人民检察院监督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恢复群众来访接待。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来访接待,特作以下规范要求:
一、来访人的规范要求
1.佩戴口罩。进入中心接待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测量体温。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异常等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3.实名登记。应主动做好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登记。
4.手部消毒。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对其手部进行消毒。
二、接访人的规范要求
1.接访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戴手套接触来访资料。
2.接访应保持适当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出现来访人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疫情防控预案。
三、接待场所的规范要求
1.人员管控。严格控制来访人数量和流动,减少集体性聚集,每次进入接待场所的来访人员不超过3人。对集体来访的,应推选不超过2名代表进入接待场所,其他随同来访群众就地疏散。
2.现场处置。接访场所安排专人做好来访人体温测量、实名登记、手部消毒等工作。中心配备工作人员,对群众候访进行巡视核查,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等行为进行劝导,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3.场所安排。接待场所设置候访区,确保来访人等候和排队均间距1.5米以上。
4.环境卫生消杀。做好接访场所环境卫生,每日定时清洁消毒,及时劝阻在接访场所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为来访群众提供健康良好的环境。
目前,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时期,继续提倡通过非接触方式反映问题、表达诉求。
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1.来信: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福建省南安市溪美柳城路79号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指导中心;邮编:362300。
2.网络:可直接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者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3.手机端:关注“南安检察”微信公众号,通过该公众号上的“掌上检察”平台,进入控申接访通道,进行反映诉求操作。
4.电话:拨打(0595)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南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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