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網上發佈廣告替人“復仇” 一男子因犯詐騙罪被判刑

【以案釋法】網上發佈廣告替人“復仇” 一男子因犯詐騙罪被判刑

“復仇者聯盟”

“報復追債”

“打擊小三”

……

你是否見過這類“打抱不平”的聊天群?

【以案释法】网上发布广告替人“复仇” 一男子因犯诈骗罪被判刑

近日,崑山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買兇傷人詐騙案,詐騙者最終受到法律嚴懲。

【以案释法】网上发布广告替人“复仇” 一男子因犯诈骗罪被判刑

案件回顧

2017年4月,網名為“專業殺手”的白某通過聊天群發佈“替人復仇、教訓小三”等廣告,受害者張女士看到後聯繫上白某,要求白某對其丈夫的出軌對象打擊報復。

白某隨後聯繫網名為“蝮蛇”的男子實施報復行為,以讓目標人物配合拍視頻、假裝被教訓,並予以好處費的方式,騙取張女士人民幣9000元。

【以案释法】网上发布广告替人“复仇” 一男子因犯诈骗罪被判刑

初嘗甜頭後的白某逐漸組建起了多個交流群,群成員擴大至上千人。2017年4月到8月,多名被害人陸續通過網絡與白某聯繫,提出“打斷丈夫腿”“弄瞎前夫兒子眼睛”“燒燬同村人摩托車”等要求。

白某承諾幫各被害人教訓、報復他人,後白某找他人假裝實施上述行為,實際上作假矇騙各被害人以騙取錢款。

假裝實施 構成詐騙

白某等違法行為被警方發現後,遂對其立案調查,經公安機關調查後移送檢察機關,檢察院對白某提起公訴。

崑山法院依法審理此案,庭審中查明,白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騙取他人人民幣共計7萬餘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據此,法院依法判處白某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其餘人員均另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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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近年來,僱兇犯罪案件偶有發生,通過買兇傷人為自己出氣,是極不理智的違法犯罪行為,“僱主”本身將負有主要的刑事責任。

部分人從僱兇犯罪中發現賺錢的“商機”,以受僱實施復仇為名收取“佣金”後,假裝實施報復行為,甚至與報復對象配合演戲,騙取錢財數額較大的,也會構成詐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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