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趋严,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医药从业者该“弃暗投明”了

最近又有一项金融政策出台了,这可是一项对各行各业都有关的政策。央行将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试点,对客户的大额现金业务操作和变动进行监管与风险防控。

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对达到上述额度的现金使用和业务,将被金融机构重点监管。

这样以来,通过大额现金交易往来,进行的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将不存在投机取巧的“真空地带”。

一时间,大家都感受到金融监管的凌冽和锐利。当然金融监管趋严,于国于民都是利在千秋的。

其实最近几年,金融监管也是一步步扎紧监管的笼子,让那些希望钻政策的漏洞,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人或企业,攫取非法利益的难度更大,风险更巨,而且还面临法律的“重拳利刃”。

央行曾发加急文件,2019年2月1日起,将会严查银行账户“公转私”等行为。

当然对于合法有据的“公转私”肯定是被允许的,否则大家的工资怎么发出来呢?不过对于这些合理合法的“公转私”需求,需要提供相关资料。银行也有这方面的规定:通过网上银行可以给支付个人,但是需提供相关资料,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处理。

无法提供合法依据的“公转私”,以及企业以私人账户向另外的私人账户“私对私”的转账,都是不合法的。公司账户的资金往来一般是摆在明面上有据可查的。如果企业对公账户向老板的个人账户或其他私人账户,就涉嫌挪用公款或者行贿、洗钱等违法行为。

另外,“公转私”,或企业私下以私人账户进行业务转账,都涉嫌偷税漏税。大家可能都知道财务做账是要原始凭证的。很多通过个人账户转出去的款项账面不透明,没有依法的纳税凭证,很有可能不会提供增值税发票,这就有偷税漏税的嫌疑了,一旦被查,企业将会面临巨额补税惩罚。

在金融监管一步步趋严,“公转私”被严查的背景下,那些曾经在“灰色地带”游走的医药从业者,此时此刻该“弃暗投明”了。

在金融监管不甚很严的时候,很多医药行业企业在“灰色地带”,违规操作,非法掘利。之前,医药行业普遍存在从企业提现金支付给个人,或者公对私转账的“暗黑操作”,从而实现回扣、贿赂、洗钱和偷税漏税等目的。

2019年2月1日起,央行将严查银行账户“公转私”等行为,因而医药行业“公转私”等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

今年6月4日,财政部对包括步长制药、恒瑞医药、华润三九等28家A股上市公司在内的77家药企进行了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真实性、成本真实性和收入真实性。

此次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是核查销售费用。要对医药企业销售环节开展“穿透式”监管,延伸检查关联方企业和相关销售、代理、广告、咨询等机构,必要时可延伸检查医疗机构。

也就是“穿透式”监管不限于药企,未来会延伸至整个医药行业。可以预计未来整个医药行业的监管将只会是愈来愈严的“高压态势”。

可以想象涉及到对私资金的,必将严惩不贷。从个人所得税法角度,任何一家法人企业对个人支付报酬均具有法定的代扣代缴的义务。但是如果出现药企直接对私打款,无论是企业内部人员还是企业外部人员,都将面临个人所得税追缴的问题,而且还会做出相应的严厉惩罚。

另外药企的营销费用,也是重点监管的对象。营销费用发票必须具有真实性,虚假或伪造的,除了补缴所得税,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法律制裁。还有某些企业通过不走票、不入账、私下转账等形式逃税漏税的,也将面临法律的“重拳利刃”。

同时,通过私下走账、现金支付等方式给予医生等利益捆绑者,以不正当的利益输送。这就是大家熟知的“回扣”、“商业行贿”。这些行为都是有悖于法律的,不仅逃避了税收,而且戕害了整个医药行业环境的。

因而,对于广大医药行业从业者,勿存不良之心,勿留侥幸之心,行违规之穷途,蹈违法之覆辙,这样不仅于个人或企业无寸利寸功,而且还是损国殃民的劣迹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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