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对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促案件办理在阳光下运行

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对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促案件办理在阳光下运行

为促进刑事案件依法办理,矛盾化解,案件办理在阳光下运行。2020年4月15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对苟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一案拟作不起诉决定举行了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由副检察长彭贵斌主持,三名人民监督员、本案侦查员、被害人单位代表、案件承办人和犯罪嫌疑人参加了公开听证会。


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对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促案件办理在阳光下运行


会上,该案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与证据,认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证据不足,建议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侦查人员和被害人单位代表进行了补充说明并发表了意见。犯罪嫌疑人苟某某表示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会尽快还款。人民监督员在听取和询问案件基本情况之后,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苟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通江县人民检察院对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促案件办理在阳光下运行


公开审查、强化司法认可听证会既是意见听取会也是法治公开课,是检察机关立足办案,解决社会冲突,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措施,也让公平正义在公开中更加可触可感可信。通过此次听证会,增强了司法的公开透明,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让当事人和群众在办案中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较好地实现了刑事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审核:彭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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