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規範再修訂,“甲癌”到底有沒踢出重疾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3月31日正式發佈《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修訂版(徵求意見稿)》,對重疾的疾病定義重新作出修改,這在保險圈引起了熱議。

重疾規範再修訂,“甲癌”到底有沒踢出重疾


一、為什麼要修訂

目前在賣的重疾險行業使用規範是2007年修訂的,這一用就是13年。隨著臨床診斷和醫療技術的不斷髮展,當前的使用規範部分條款落後於醫學的進步需要跟上時代的發展,特別是之前一直在傳甲狀腺癌要踢出重疾的梯隊。

這次修訂的依據,保險協會也有一個說明是在參考國內外成年人重大疾病發展狀況,結合現代醫學最新進展情況的基礎上制定。

1、運用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結合人工驗證審核,對行業約2900款重疾產品、超過3億條相關承保理賠數據進行了多維度精細化測算分析,對保險事故原因、病種分型、惡性腫瘤分期等進行了分類統計,並參考《中國衛生健康統計年鑑》等權威數據源,建立了保險業首個重大疾病評估模型,對疾病的“重大”程度進行科學量化分析。

2、對現行規範中的疾病定義進行詳細的對比分析。

3、完成業內和醫學專家論證評審。綜合行業經驗和醫學權威標準,形成規範修訂版初稿,並通過行業內論證。同時,加強與中國醫師協會合作,組織11家三甲醫院多學科醫學專家學者,先後召開3輪醫學專家論證會,確保符合醫學最新實踐,今年1月,規範修訂版通過了醫學專家評審。

看來這次的修訂都是有數據支撐,並不是拍腦袋就決定的。

二、修訂前後的變化

1. 增加了3個必保的輕症,賠付比例不超過重疾保額的20%

重疾規範再修訂,“甲癌”到底有沒踢出重疾

2007制定的行業規範,也就是目前在賣的產品,對輕症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定,各家保險公司有自主權。這次的修訂意見稿明確提出3項必保的輕症,還規定了理賠保額的限制,只能重疾保額的20%。

修訂後剔除了原位癌,新增了TNM 分期為Ⅰ期的甲狀腺癌,未發生淋巴結和遠處轉移且 WHO 分級為G1 級別或更輕分級的神經內分泌腫瘤。

以後原位癌要是保險公司不單獨附加為輕症,就退出歷史舞臺,甲狀腺癌賠付也不是統一賠重疾,需要看分期,有可能賠輕症,也有可能賠重疾。

重疾規範再修訂,“甲癌”到底有沒踢出重疾

對於心肌梗塞的定義修改後是更對消費者友好還是不利,我還在請教專業人士,有比較準確的消息我會及時告訴大家。

重疾規範再修訂,“甲癌”到底有沒踢出重疾

整體來說,關於腦中風的輕症變化不大,目前市面上還有幾款僅存的腦中風不需要後遺症,賠付比例為保額的30%,需要後遺症的放在中症是保額的50%,如果有朋友對腦中風比較在於,可以現在下手。

2. 增加了3個重大疾病

目前在售的產品各大保險公司前25種重大疾病基本都是一樣,修訂稿擴展了3個重疾,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重疾規範再修訂,“甲癌”到底有沒踢出重疾

這3個新增的重大疾病,其實目前在售的很多產品都有這3個疾病,只是沒有被納入必保的項目,但他們一直都存在。

3. 其他疾病條款的修訂

重疾規範再修訂,“甲癌”到底有沒踢出重疾

從表格中,我們可以看出,疾病的定義更加的明確和嚴謹,減少了不必要的糾紛。有些疾病理賠門檻提高了一點,也有的變得寬鬆,更有的隨著醫療的發展可以實施新技術。

三、我現在買,還是等修訂版實施後?

意見稿指出本規範自發布之日(2020 年*月*日)起施行。本規範發佈之日前已承保的重大疾病保險合同,保險公司應按原條款約定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可以看出,我們之前買的保險按以前的條款理賠,這次意見稿的落實執行今年就會實施,至於什麼時候開始實施新的合同條款,目前還沒有任何消息。

我們已經瞭解到這次重疾的修訂,也發現修訂後的疾病條款喜憂參半,我們就會糾結,是現在買好,還是等著新規執行後再購買。

按著自己的節奏,該規劃保險請及時規劃,畢竟風險無處不在。要是對甲狀腺癌、腦中風輕症不需要後遺症的理賠要求高,肯定是需要趁現在就要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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