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在刑事案件庭審中
法官、書記員、公訴人
以及被告人都會出現在庭審現場
但是今天
在石獅法院的一起刑事速裁案件
庭審現場
卻只有法官一人
連法官的親密搭檔書記員也不見了
怎麼回事?
書記員去哪兒了?
“砰……”隨著一聲法槌敲響,庭審正式拉開序幕。
“現在開庭!本次庭審將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即為庭審記錄,不再另行書面記錄,被告人是否同意?”王順玲法官向被告人鄭重地詢問道。
這是一宗刑事盜竊案,被告人王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經過法庭調查核實被告人認罪認罰真實性、自願性和合法性,被告人作最後陳述等庭審環節,法官當庭作出上述判決。
這是我院首次採用“無人記錄”庭審模式,開庭前,承辦法官向被告人送達《庭審錄音錄像代替筆錄告知確認書》,註明用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法庭筆錄,經被告人簽字確認。庭審開始後,書記員在確認被告人無申請回避要求,並經法官同意後退出法庭。
法庭內僅法官一人,公訴人及被告人通過遠程視頻參與庭審,整個過程順暢連貫,節奏緊湊,秩序規範,完成一起適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開庭審理、宣判用時較之前節省30%以上。
傳統庭審過程中,法官和訴訟參與人發言往往要刻意放慢語速以便書記員準確記錄。庭審後,訴訟參與人也要花費大量時間核對筆錄,有時還會因筆錄經總結歸納後,可能出現不夠全面、準確的情況。而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筆錄”的方式,能確保庭審記錄客觀、全面、完整。
疫情期間,我院利用庭審方式改革契機,創新庭審模式,首次使用錄音錄像代替人工筆錄,促進庭審活動全流程在線進行,全方位無接觸開展。同時,繁簡分流,實現簡案快辦,提高辦案效率,有效緩解“案多人少”矛盾。
那麼,“無人記錄”庭審有哪些優勢呢?跟著小編來看看。
1.提高庭審效率
“無人記錄”式庭審,法官無須兼顧書記員記錄速度,無須幫助書記員重複歸納意見;也減省了當事人核對筆錄的環節,大大提高庭審效率。
2.記錄客觀、準確
“無人記錄”借力信息技術,對庭審全過程進行客觀的錄音錄像,解決人工記錄在表述、理解等方面存在差異導致筆錄出現誤差的問題,也避免當事人不認可書記員的記錄,要求修改筆錄的情況。
3.緩解“案多人少”矛盾
“無人記錄”庭審將書記員在庭審記錄中“解放”出來。這將促使有限的書記員人力資源在其他審判輔助工作中發揮更大作用,助力緩解“案多人少”矛盾。
4.存儲安全
“無人記錄”庭審以同步錄音錄像方式記錄,並以數據方式存儲在數字法庭系統的存儲器,技術成熟,存儲安全。
科技改變生活
也在服務司法審判工作
今後
我院將充分發揮信息技術
服務庭審的獨特優勢
勇於改革創新
推行庭審錄音錄像
和語音智能識別轉換文字"無人記錄”模式
不斷改進、總結經驗
助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
提高審判效率
文稿|陳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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