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男子离婚后将前妻砍成重伤被提起公诉


近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杜某提起公诉。

基本案情:2019年8月26日12时许,杜某与其妻子龚某某到县某镇人民法庭参加双方离婚案庭审。经法庭调解,双方和解离婚。随后,龚某某在法庭大厅等候亲属,杜某突然趁龚某某不备,从提包里拿出菜刀将龚某某左腿砍伤。经司法鉴定,龚某某左大腿伤残被评定为重伤二级。

检察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杜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示: 任何人的生命健康权均受法律保护,不容他人侵犯。公民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理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解决,决不可盲目冲动、任性施暴,否则,将会付出沉重违法犯罪成本,毁灭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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