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完一案后,法官多想了一步 翻出一起被“遗忘”19年的旧案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刘竹柯君 吴柯

  本报讯 “真没想到还能拿到这笔钱,谢谢法官,谢谢法院!”近日,来自湖北的严某在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说。这样的场景在法院并不少见,不过这次执行的案子有些特殊,是一起被“遗忘”了19年的旧案。

  胡某在2019年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在此期间,他早前与银行的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也到了执行阶段。2019年12月,玉环市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执行款47.6万元。今年3月18日,胡某位于玉环市清港镇的房产以64万元的价格拍卖。

  拍卖款还有剩余,执行法官胡健生想到,胡某是否还有其他案子没有履行,于是通过执行系统查找,但没有收获。“考虑到执行系统里不一定会有老案的信息,保险起见,我就去档案室找纸质档案。”凭借这股刨根问底的劲头,胡健生果真找出了一个19年前的老案。当时,年仅23岁的胡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玉环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0年冬,胡某路过玉环城东桥时,看到被害人与他人口角,便冲动上前殴打推搡,致被害人坠河后溺水身亡。被害人父亲严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胡某赔偿7.6万元。之后严某申请执行,但因为胡某当时在服刑且并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该案执行未果。

  这笔钱胡某私下里有没有还过?胡健生特意赶到监狱会见胡某。“这么多年对方也没找过我,我也就没有付过。”说这话的时候,胡某有些淡然。

  胡健生决定找到严某,但关于他的身份信息,除了一个印着“湖北省利川市建南镇某村”的过期身份证外,再无线索。时过境迁,要如何找到他呢?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胡健生找到了建南镇派出所的电话,并发函向对方寻求帮助。十多天后,建南镇派出所传来了消息:严某已随大儿子到深圳生活。胡健生也终于联系上了严某。

  “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严某接到玉环法院的电话,十分意外。再三确认后,他买了4月4日的车票,从从深圳赶到玉环。佝偻的身躯、花白的头发、满是皱纹的脸颊,今年63岁的严某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苍老一些。如数拿到了赔偿款,严某向法官胡健生致谢后,一笔一划,庄重地签署了电子送达确认书。就此,一桩19年前的案子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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