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楼盘卖房收‘喝茶费’,被立案调查.....

某楼盘卖房收‘喝茶费’,被立案调查.....

1、100万天价‘喝茶费’

近日,据网友爆料,深圳某项目收取100万天价‘喝茶费’

4月3日,深圳市宝安区住建局发布通知称,宝安区房地产市场近期相继出现购房缴纳“喝茶费”“更名费”的负面舆论,涉及新锦安海纳公馆、云玺锦庭、润恒都市名荟等多个楼盘。宝安住建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打击“喝茶费”等变相收费行为:

  1、列为房地产扫黑除恶和“楼霸”专项整治线索,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2、暂停涉案楼盘全部房源网签权限。

  3、从严进行诚信惩戒。

  4、有变相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按照《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相关规定,按违法行为涉及商品房数量每套处10万元罚款。

  5、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我局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除此之外,宝安区住建局还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相关规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即日起在营销中心显著位置张贴温馨提示,严格按照备案价格销售,接受购房人和社会监督,杜绝收取“喝茶费”“更名费”等价外费用违法行为。


2、捆绑车位和储藏室?

想买房?必须买车位!自从各地房产被限价之后,捆绑车位和储藏室销售成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额外获利的工具,河北的孙女士在买房时,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开发商要求她在购房之前,必须先签订《购买车位承诺书》,承诺书上有这样的内容:××自愿购买地下车位一个,车位款60万元。房价只有100多万

”孙女士说道。开发商的这种行为,属于住建部明令禁止的捆绑销售行为,也是典型的规避限价的行为。

维权难!在购房后不久,孙女士越来越觉得这样的合同极大损害了自身权益,于是起诉开发商,请求法院判决《地下车位使用权协议》无效。类似孙女士这样的业主不是少数,例主要集中在浙江省、河北省、云南省,其中浙江省的案件量最多!但几乎都以业主败诉而告终。

在李某和某开发商的合同纠纷案中,双方签订的商品房合同中约定:“该房屋带负二层095号车位,车位总价为244000元。住宅和连带的车位一并购买不可分割。”当李某起诉开发商后,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是认为合同属于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驳回李某的诉求;李某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约定条款实质就是要求李某在购买商品房时必须附带购买车位,排除了李某的自主购买权利,加重了李某的购房负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

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的规定,故合同约定的车位认购条款属无效条款。

近日,河北等多省市房企被约谈:不能强制交易车位和储藏间。而台州现在市场上不少在售的楼盘也都存在着捆绑车位或储藏室的行为,不知何时才能整顿。


3、相关规定

根据《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加价出售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禁止捆绑销售车位等。

某楼盘卖房收‘喝茶费’,被立案调查.....


某楼盘卖房收‘喝茶费’,被立案调查.....


就这样吧,不唱空也不唱多

理性分析!让楼市更易懂!


某楼盘卖房收‘喝茶费’,被立案调查.....


END

部分资料引用:中国经济网

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政策等信息以官方信息为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