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兒說法】【第1207期】冒充疫情防控人員持刀入戶搶劫,該如何處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基本案情
業某某冒充疫情防控人員,以登記疫情為由騙得小區住戶打開房門。業某某闖入室內,向趙某某強行索要8000元。
巧兒說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入戶搶劫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案中,業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冒充疫情防控人員,持刀入戶搶劫,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依法從嚴懲處。
《巧兒說法》欄目免費公益解答律師 劉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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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主辦單位:慶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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