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被稱“平墳書記”,河南原副省長被公訴

4月23日,據《檢察日報》官方網站正義網最新消息,河南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徐光涉嫌受賄一案,已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後,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經指定管轄,交由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這意味著,從去年8月徐光被查開始,歷經半年多時間,這起涉及副省級官員的貪腐要案,終於走進了司法程序這最後一個“關鍵階段”。

昔日被稱“平墳書記”,河南原副省長被公訴

2019年8月24日上午,當時仍然在任河南省副省長一職的徐光被“官宣”落馬。由於徐光的落馬顯得十分突然,這則重量級的“打虎”消息,立刻引發了廣泛關注。之所以說“突然”,是因為在他落馬之前不久,曾多次公開露面,指導地方工作。8月16日,徐光帶領河南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到省老幹部大學項目、國家技術轉移鄭州中心項目、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晨暉苑、博學苑項目現場,督導推進項目建設工作,要求確保按規定時間節點完成建設任務,力爭重點項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發揮效益,惠及於民,以優異的成績為新中國成立70週年獻禮。8月21日,河南省省長陳潤兒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作為副省長的徐光也出席了會議,人們很難想到,僅僅3天之後,徐光就被查了。

十八大以來,徐光已經是紀檢監察機構在河南省“拿下”的第六名省部級高官。在徐光之前被查的幾隻河南“老虎”,分別是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秦玉海,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陽市委原書記陳雪楓,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吳天君,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鐵,以及河南省政協原副主席靳綏東。徐光被查時,除了靳綏東尚未宣判,其餘四人均已受到了黨紀國法的嚴肅處理。

2020年2月21日,徐光涉及違紀違法的具體問題,得到了有關部門的初步查明,而他也因此被處以了“雙開”的黨紀政紀處分。經查,徐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沉迷於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長期無償使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同不法企業主大搞權錢交易,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職務調整晉升、企業經營、案件處理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事實上,早在落馬之前,徐光就曾招致過不少非議。在擔任河南省副省長之前,徐光曾長期擔任周口市委書記。當時,周口因“平墳”工作備受爭議,他也被網友稱為“平墳書記”。

昔日被稱“平墳書記”,河南原副省長被公訴

2012年3月,徐光升任市委書記後不久,周口市委、市政府發佈的“1號文件”《關於進一步推進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用3年時間完成農村公益性公墓全覆蓋;火化率100%;徹底遏制偷埋亂葬和骨灰二次裝棺;不再出現新墳頭,逐步取消舊墳頭。據《人民日報》報道,因平遷墳頭的巨大數量,有人把周口的殯葬改革稱為“平墳”,提出了質疑和詰問。

當年11月16日,中國政府網公佈國務院第628號令,要求將《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條修改為:“將應當火化的遺體土葬,或者在公墓和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遺體、建造墳墓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刪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強制執行”部分。此後,周口市的“平墳復耕”工作便暫停推行。

除此之外,徐光在周口任職期間,還有一名重要下屬被查,此人便是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朱家臣。經查,朱家臣利用其擔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將個人消費費用在周口市政法委財務報銷,侵吞公款44萬元;2002年至2013年,朱家臣利用其擔任周口市委常委、統戰部長、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逢年過節、其父親生病住院、父母病故、孫子出生之際,以報銷發票形式向他人索取或收受他人賄賂678.7972萬元。

朱家臣被查後,2014年11月至12月,河南省委第六巡視組對周口市進行了專項巡視。經過調查,巡視組反饋稱:周口市委落實主體責任還不夠到位,市紀檢監察系統落實監督責任還有薄弱環節。群眾反映有的領導幹部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此外,巡視組還提到:在周口市,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一定程度存在,在幹部選拔任用中有時考察不深、把關不嚴,涉及政法領導幹部的腐敗案件頻發。而這,也都與作為周口“一把手”的徐光脫不開關係。

昔日被稱“平墳書記”,河南原副省長被公訴

如今,徐光一案正式進入司法程序,其涉嫌腐敗的具體罪行,想必很快就將大白於世。值得注意的是,徐光並非近期唯一被提起公訴的省部級“老虎”,就在兩天之前,有另一名曾經擔任副省長的高官也被檢察機構提起公訴,這另一隻“老虎”,便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李謙。

4月21日,據最高檢官方微信披露,河北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李謙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後,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經指定管轄,交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謙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李謙,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謙利用擔任中共保定市委常委、市委副書記、保定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代理市長、市長,中共衡水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天之內,兩名省部級“老虎”先後被提起公訴,無疑是本年度反腐工作的重要進展。這說明,我國的反腐工作依然處於高壓態勢之中,任何有過不法行徑的官員,都必然逃不過黨紀國法的嚴懲。

資料來源:正義網、最高檢、北京青年報、上觀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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