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神龍”年號是誰制定的?


唐朝“神龍”年號是誰制定的?

公元705 年1 月22日,唐都洛陽城的玄武門內人奔馬突,刀光劍影,傳來陣陣喊殺聲。大臣張柬之、崔立、桓彥範、袁恕己、敬暉等人,經過密謀策劃,率領部分羽林兵發動了宮廷政變。他們殺死武氏寵臣張易之、張昌宗兄弟,擁立中宗李顯復位,迫使統治了20餘年的武則天退出朝政,在唐朝歷史上,一年中出現兩位君主,並非絕無僅有,但皇帝更替,而同年的年號只有一個,卻是這次事變後帶來的一個少見的現象。由此也就產生了這樣的問題:這個聯繫兩朝的神龍年號,究竟是誰制定的?

  

  要回答這個問題,不能不到當時的文獻典籍中去尋找答案。現存的唐史典籍中,資料最豐富、體例最完備、敘事最詳盡,唐時五代時劉昫等人編撰的《舊唐書》和北宋時宋祁、歐陽修等人編撰的《新唐書》。這兩部唐書對神龍年號的建制都有所記載,但令人困惑的是,兩書的記載卻截然不同。《舊唐書》卷六載:“(武則天)神龍元年,春,正月,大赦,改元(即更換年號)……癸亥,麟臺監張易之與弟司僕卿昌宗謀反,皇太子(李顯)率左右羽林軍桓彥範、敬暉等,以羽林兵人禁中誅之……甲辰,皇太子監國,總統萬機,大赦天下。”由此可見,《舊唐書》認為神龍年號是武則天所制定,唐中宗李顯繼續沿用了它。《新唐書》卷四卻摒棄上說,改記為:“(唐中宗)神龍元年正月,張柬之等以羽林兵討亂。甲辰,皇太子監國,大赦,改元。丙午,復於位。”按《新唐書》的意見,神龍年號是由唐中宗建立的,它與武則天無緣。新、舊兩部唐書,雖然成書年代有先有後,著書目的也互有側重,但所依的資料,各有根據;撰書之人,都是當時的名家;一旦書成,又是尺短寸長,自有千秋,因此,對於兩書的任何一種記載,都不能隨意地予以否定。那麼,如何來分辨這個歷史的是非曲直呢?後來的一些史學研究者(如著作《新唐書糾繆》的北宋人吳縝)對新、舊唐書各自記載上的錯誤,曾做過一些考訂,但對神龍年號問題,則大都忽略了。對這個問題引起足夠重視、並且做出了重要貢獻的,應當首推為《資治通鑑》作“注”的南宋人胡三省。他看到了新、舊唐書這個記載上的不同,並沒有簡單地肯定其中的一說,而是運用“它證”的方法,從其它唐史材料中去找根據。他發現《舊唐書》、《唐歷》、《統記》、《紀年通譜》等書

  

  的記載都是相同的,而《新唐書》則一幟獨樹,缺乏旁證,據此,他才判斷道:“新紀(《新唐書》本紀卷)誤也。”

  

  胡三省是一錘定音。因為他的論斷言之有理,也因為唐史的不少原始材料後來都佚落了,很難再作考訂,所以以後許多學者,大都襲用了胡三省的這個意見。神龍年號的問題,看來似乎是解決了。

  

  但是,近年來出版的一些歷史書籍,特別是一些歷史年表,對於神龍年號的“歸宿”,又有了若干不同的表述和意見。如方詩銘編的《中國歷史紀年表》、榮孟源編的《中國歷史紀年》、萬國鼎編的《中國歷史紀年表》等書,都將神龍年號從武則天朝列起,連續到唐中宗朝;而河南博物館編的《中國歷史年表》、文物出版社的《中國歷史年代簡表》,翦伯贊主編的《中外歷史年表》等書,則把神龍年號完全標在唐中宗名下。無論這些著作的名稱有同有異,內容也有詳有略,但它們所表達的意見,大都有一定的根據,在學術界也有一定的影響。並且令人注目的是,這些名目諸多的著作,又將意見大體歸結到新、舊唐書那兩種不同的記載上去了。這是一種重複?還是一種失誤?或是一種昇華的研究?這些都值得思索。但不管怎麼說,神龍年號的問題,是又一次被提出來了。中國歷史上的年號問題,可以說是百枝千葉,不勝枚舉。若把研究歷史的全部精力,都集中在這些問題上,那是重蹈清朝乾嘉考據學者的老路,當然不足取;若是對這些問題全然不顧,則又會使歷史的研究失去真實的基礎。從這個意義上說,花費一定的精力,作出認真的努力,來解答神龍年號以及類似的問題,看來也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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