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法官“變身”人民調解員

退休法官“變身”人民調解員

在薛家灣司法所有這樣一位人民調解員,今年64歲的劉俊海是準格爾旗人民法院退休的一名“老法官”。退休前,他曾擔任十二連城法庭庭長,退休後他被準格爾旗司法局聘為專職人民調解員,目前在薛家灣司法所從事調解工作,由於他調解經驗豐富,法律知識淵博,人們都稱他劉老師。

“我這大半輩子都紮根在法庭,以前是坐在審判席,現在是忙在法庭外,幫助調解化解老百姓的矛盾糾紛,劉俊海說,雖然現在已到花甲之年,但是仍覺得自己能發揮餘熱。”所以他仍然奔波在村村戶戶之間,用他幾十年積累起來的經驗,為人民群眾服務,做著說事拉理的調解工作。他在調解工作中講法和說理並重,在普及法律知識的同時還注重突出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

退休法官“变身”人民调解员

2020年4月12日,薛家灣鎮某村村民王某某來到薛家灣司法所申請協調解決他與鄰居的糾紛。據瞭解,2019年6月份,王某某委託李某在魏家峁鎮幫其買了一輛四輪車,在李某往回開的途中,由於操作不當,導致四輪車發生側翻,造成李某盆骨骨折,後李某被送往內蒙古附院住院治療,治療費共花費25萬元,期間王某墊付了130000元醫藥費。出院後,雙方因賠償問題發生爭執。無奈之下,李某向薛家灣司法所求助,申請解決糾紛。

接到申請後,劉俊海主動了解事情的詳細經過和具體訴求,為及時妥善處理這起糾紛,他多次和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勸解,結合人身損害賠償法耐心析法明理,通過法理和情理不斷將雙方的差距縮小,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

他表示,人民調解工作要面對不同的群體,因此,在矛盾糾紛調解過程中,人民調解員就要格外注重用不同的語言和表達方式來進行調解。同時,還要做到既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又要講法律。他憑藉自己的基層司法調解經驗,為老百姓調解了各類矛盾糾紛,在薛家灣司法所工作近一年的時間裡,他直接調解、協助村委調解的糾紛約30餘件,調解成功率為98%,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退休法官“变身”人民调解员

劉俊海為人和善,從來都是溫聲細語的、耐心的接待每一位前來諮詢的群眾,解答他們的疑問。來諮詢的當事人有的經濟條件不好,劉俊海義務幫助當事人理順法律關係、代寫法律文書,為他們出一點綿薄之力。

工作之餘,劉俊海經常通過網絡學習一些最新法律法規政策及人民調解相關知識,他稱,原來從事審判工作,現在轉變為調解,雖然有自身的優勢,但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等還是要隨著角色的轉換而改變,要不斷學習,才能更好適應新常態。

不管是做法官負責審判工作,還是從事調解工作,劉俊海的想法一直沒變:用自己所長為社會做點實事。做法官27年,他習慣了居中調停、為人民說話。退休後,沒有賦閒在家,而是選擇以專職調解員的身份幫助群眾解決矛盾糾紛。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只要身體還吃得消,我便會繼續紮根下去,用自己的力量為民排憂。”

供稿: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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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審: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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