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文本修改与思想演变

编者按:承载着毛泽东对新中国理论构想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其文本内容自创生之后也经历了长期而复杂的发展演变过程。《论人民民主专政》最早于1949年7月1日发表在《人民日报》上,但由于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验总结和新政权的构想方面有了新的认识,于是很快对其内容进行了修改并编辑出版了单行本。在1960年编辑《毛泽东选集》第四卷时,《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文本又经历了一次修改,体现了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的新思考。总结这一文本的演变过程,对于我们深入理解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毛泽东关于新中国国家建设构想的发展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从文本学的角度对毛泽东的著作进行研究成为了学术界的热点,这对于了解毛泽东著作的发展演变、进而认识毛泽东思想的变化具有重要意义。许多经历过重要修改的重要著作,如《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论十大关系》等都已经受到了学术界的重点关注,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而同样作为毛泽东重要著作尤其是系统阐述了毛泽东对于新中国理论构想的《论人民民主专政》,由于修改内容相对较少,受到的关注并不多。日本学者竹内实主编的《毛泽东集》对比了收录到1960年版《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中《论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与最早发表在《人民日报》上的内容,并标注了修改情况,这对于研究文本演变具有很高的价值。除上述两个版本之外,《论人民民主专政》还存在一个1949年出版且在新中国成立初的十年间比较有影响力的单行本,但学术界关注较少。为此,本文选择《论人民民主专政》的上述三个版本进行对比研究,通过对文本演变的梳理探究毛泽东的思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发展变化。

《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文本修改与思想演变

一、《论人民民主专政》主要版本情况

新中国成立前后,较有影响力的《论人民民主专政》的版本主要有以下三个。

一是1949年7月1日发表在《人民日报》上的版本(以下简称《人民日报》本)。《论人民民主专政》的发表日期一般定为1949年6月30日,然而,所谓的发表其实是通过新华社进行播发。真正见诸文字是在第二天即1949年7月1日,《人民日报》第一版用整个版面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的全文。随后,这个版本的《论人民民主专政》被一些报刊转载引用,如上海发行的《烟业日报》就在7月2日用半个版面摘录了《论人民民主专政》的部分内容,并配了“纪念七一伟大日子毛主席发表新指示”的题解,这些文本内容都属于同一版本系统。

二是1949年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单行本(以下简称1949年单行本)。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宣传《论人民民主专政》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工作,但仅仅依靠《人民日报》等报纸显然无法满足这种需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论人民民主专政》的单行本在7月份就应运而生。由于当时中国大陆尚未完全解放,全国性的政权还没有建立,不具备全国发行的条件,于是各地党政军机关就自行翻印了《论人民民主专政》,或出版单行本,或在刊物上印发。据一些收藏者的研究,单单是1949年就出版了几十种单行本,除了已经解放的东北、西北、华北、华东等地区,其他尚未解放的地区也进行了出版传播。比如在湖南,当地省委就将《论人民民主专政》托名为《中国工业化及有关诸问题》进行了秘密翻印。此外,香港新民主出版社也以单行本的形式出版了《论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成套的《毛泽东选集》的一部分。

这些单行本都在《人民日报》本的基础上进行的修改,且内容完全一致。这说明,在《人民日报》对外发表之后,当时的中央有关部门迅速对文章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版本传播到各地进行印发,进而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学习宣传《论人民民主专政》的热潮。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十年间,1949年单行本一直是作为权威版本供人们学习研究。尤其是在1959年,为了纪念《论人民民主专政》发表十周年,一些研究刊物刊发了大量学习文章,这些文章都是以1949年单行本作为底本的。例如1959年《法学研究》上刊载的一篇学习《论人民民主专政》的心得体会就引用了其文本内容:“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由于“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句话是1949年单行本新增的,在《人民日报》本中并没有,因此可以断定其所依据的正是1949年单行本。而且,这些文章将单行本的《论人民民主专政》视为权威著作,将其与当时已经出版的《毛泽东选集》前三卷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放在一起进行学习。总之,虽然《人民日报》本出现的时间更早,但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十年间,最为广泛传播的并非《人民日报》本,而是1949年单行本。甚至可以说,一直以来,《人民日报》本都没有成为集体学习的正式文本,因而相对于1949单行本影响力较小。

三是1960年出版的收录了《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版(以下简称1960年《毛选》本)。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共中央的组织和毛泽东的亲自参与下,《毛泽东选集》一至三卷于1951年至1953年先后出版,但第四卷一直迟迟未能出版。直到1960年,《毛泽东选集》第四卷才出版发行,内容为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著作,其中就包括《论人民民主专政》。从第四卷出版发行之后,学习《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权威版本就从1949年单行本变成了1960年《毛选》本。

需要指出的是,竹内实主编的《毛泽东集》以1960年《毛选》本校对《人民日报》本,校对的结果固然是不错的。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即1960年《毛选》本是在1949年单行本的基础之上进行修改的,并非是在原始的《人民日报》本的基础上直接修改的。由于第二次修改对第一次修改的内容基本上予以了保留,因此,如果跳过1949年单行本直接用1960年《毛选》本校对《人民日报》本,就无法还原真实的修改过程。比如“人民的国家是保护人民的”一段,《人民日报》本原文为“向着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发展,完成消灭阶级和进入大同的历史任务”,而1949年单行本删去了后面这句话,只保留了“向着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发展”,而后1960年《毛选》本又将“发展”一词改为了“前进”。因此,研究《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文本演变,必须要分别研究两次修改内容,才能更加全面客观地把握毛泽东这一时期的思想变化历程。

当然,在1960年《毛选》本之后,1991年又出版了第二版《毛泽东选集》,不过《论人民民主专政》这篇文章相对于1960年《毛选》本的内容修改得并不多,总共8处且主要都是简单的文字修改,比如将“象”改为“像”、将“其他”改为“其它”,因而暂不将其作为本文演变的考察对象。

《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文本修改与思想演变

二、1949年单行本对《人民日报》本的修改

1949年单行本对《人民日报》本进行修改,主要是因为《人民日报》本创作得比较仓促,其中很多思考不甚成熟,一些表述存在一定的问题。《论人民民主专政》是在1949年6月底撰写的,此时新政协筹备会已经成立,《共同纲领》也在酝酿起草的过程中。6月24日,毛泽东给胡乔木写了信函,要求他“写一篇纪念七一的论文”,并布置了其他任务,还让胡乔木注意“偷空睡足觉”。可以看出,当时毛泽东等人的工作非常繁忙,文章的写作也很仓促。当然胡乔木还是很快完成了任务,不过,“稿子写出以后,结果没有用。毛主席自己写了纪念七一的文章,这就是著名的《论人民民主专政》”。据逄先知转述田家英的回忆:“毛泽东在写这篇文章之前,坐了一天,动也不动,专心构思,然后,又用一天时间,饭也没吃,一气呵成,完成了近万字的名篇。”正是由于《论人民民主专政》是毛泽东一蹴而就的,因而文章行云流水、气势磅礴,但同样由于撰写、发行迅速,因而呈现出来的文本内容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修改,于是产生了修改后的1949年单行本。

目前所见到的出版时间最早的1949年单行本是于1949年7月出版的,也就是说,在《人民日报》本发表之后不久,中共中央就迅速组织对《论人民民主专政》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版本对外出版发行。据统计,1949年单行本相对于《人民日报》本共有68处修改,其中18处为标点符号的修改,17处为语词表述方面的修改,这些修改仅仅是为了使文章更加规范,基本上没有改变表述含义。涉及到文章内容的修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更加肯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的正确性。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提出,之所以要走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就在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道路行不通,解决不了中国的问题。而相较于《人民日报》本,1949年单行本又增加了这么一句话:“多次奋斗,包括辛亥革命那样全国规模的运动,都失败了。”这就给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其他阶级、其他道路的尝试进行了盖棺定论,表明只有新民主主义才适合中国。毛泽东还提出,最早认识到这一点的并不是中国共产党,因为早在十月革命之后孙中山就认识到了这个问题,为此重新阐述并进一步丰富了三民主义的内涵。而只有新的革命的三民主义才是与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基本相符的,而后者正是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最主要成就。在《人民日报》本中毛泽东又提出:“除了谁领导谁这一个问题以外,当作政治纲领一点来说,这里所说的民权主义,是和我们现在所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相符合的。”这个表述认真追究存在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此时人民民主专政尚未实行;另一方面,孙中山所说的“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民权主义讲的仅仅是民主,并不涉及专政。为此1949年单行本把“现在所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改为了“所说的人民民主主义或新民主主义”,并在后面增加了一句“只许为一般平民所共有、不许为资产阶级所私有的国家制度,如果加上工人阶级的领导,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了”。也就是说,在毛泽东看来,孙中山并没有意识到要通过实行专政来保障国家制度为平民所共有而不为资产阶级所私有。其实不仅孙中山,中国共产党内很多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具有局限性。据胡乔木回忆,“在1949年1月会议上,毛主席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他说:人民民主专政也是独裁,人民民主独裁,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人民内部是民主,对敌人是独裁。他特别指出:对这个问题宣传得不够,甚至党内也有人弄不清,一听独裁就脸红,其实独裁是对敌人,对一切反革命分子阶层、集团、党派”。总之,只有到了1949年修改《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时候,毛泽东才系统阐释了要对反动阶级实行专政的道理,而且指出这个专政只有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下才能实现,这也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先进性和彻底性所在。

其次,更加明确了新政权中各阶级的地位以及对待各阶级的态度。经过修订之后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对各阶级的表述更加准确、规范。比如1949年单行本有两处将《人民日报》本中的“无产阶级”改为了“工人阶级”,因为无产阶级只是特定社会制度之中的工人阶级,而在中国,随着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建立,工人阶级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无产阶级已经不相同了,因而有必要修改。在其他保留“无产阶级”的地方,都是指中国过去的社会制度下或其他国家的无产阶级,比如“无产阶级的宇宙观”“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等。此外,关于资产阶级的论述也有一些修改,比如“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曾经多次领导过革命”这句话中“民族资产阶级”前面增加了“的小资产阶级和”,将“资产阶级不可能领导任何真正的革命到胜利”改为了“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不可能领导任何真正的革命到胜利”。这些修改表明了不同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即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曾经领导过革命,但是失败了,而同属于资产阶级的官僚资产阶级却不属于革命的力量,更不可能领导革命到胜利,因为他们是革命的对象。此外毛泽东还在“官僚资产阶级”后面加上了“即垄断资产阶级”,据目前研究所掌握的资料来看,这也是毛泽东第一次论述到中国的垄断资产阶级。除此之外,毛泽东还明确了对待反动阶级和反动派的态度,比如在原有“给工作”的基础上新增了“给土地”,将“这也是施仁政”改为了“这也可以说是‘施仁政’罢”,删去了“但我们决不宽恕他们的反动行为,决不让他们的反动行为有自由发挥的可能性”,改为了“但这是我们对于原来是敌对阶级的人们所强迫地施行的,和我们对于革命人民内部的自我教育工作不能相提并论”。这些修改都表达了对待反动阶级态度发生了变化。

再次,对于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采用了更加审慎的态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建立已经是历史的必然,按照中国共产党的设想,未来当然是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迈进。但是,毛泽东并没有在1949年单行本中公开宣布这一点,反而删去了《人民日报》本中的“完成消灭阶级和进入大同的历史任务”“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两句话。此外还在“实行社会主义即实行私人企业国有化”前面加上了“将来”两个字,将二十八年“取得了基本的胜利”改为了“取得了革命战争的基本胜利”。这些修改表明,中国共产党非常明确,自己的事业当然不止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未来必然要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迈进。但在当时的条件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只是一种“可能性”,因而并不适合过多谈论,尤其是阶级消灭、世界大同这种只有到共产主义才能实现的情形,更加不适合谈论。其实关于要不要公开声明将来要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在制定《共同纲领》时就存有争论,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并不建议将未来前途是社会主义写进去,因为社会主义仅仅是共产党的奋斗目标,还没有成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奋斗目标,而“只有全国人民通过实践认识到这是唯一的最好的前途,才会真正承认它,并愿意为它而奋斗。所以暂时不写上社会主义目标,并不是否定它,而是更加郑重地看待它”。应该说,这个理由同样适用于对《论人民民主专政》的修改。因为《论人民民主专政》已经不仅仅是中国共产党的理论设计,而是即将成立的新中国的指导纲领,因而必须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为此做出了如此的修改。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直到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才开始公开宣扬。

最后,更加强调了新中国要和国际力量联合一致。1949年单行本将国际力量的联合视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条件,比如在“孙中山临终时讲的那句联合国际革命力量”这句话中间增加了“必须”二字,因为孙中山的遗嘱原文是“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前一句“唤醒民众”是“必须”的,后一句“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在毛泽东看来当然也是“必须”的。此外毛泽东还在别处增加了“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国际和国内的形势都对我们有利”两句话,都是表明联合国际力量的重要性。当然,联合国际力量也必须照顾其他国家的情绪,为此毛泽东将“解放东欧各国”改为了“建立各新民主国家”,将“苏联共产党人开头也不大会办经济”改为了“苏联共产党人开头也有一些人不会办经济”,语气更加缓和。这些修改都是为了照顾苏联及东欧各国的感受,以更好地实现国际团结。

总体而言,在新中国即将成立之际,作为系统总结中国革命经验和规律并对新中国政权建设做出战略构想的关键文本,《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其文本内容的要求也更高。然而,《人民日报》本由于创作时间仓促,无法充分满足这一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编辑出版单行本,修改原版本中的部分内容,使文章的表述、定性更加严谨、规范就是十分必要的,而修改后的1949年单行本也确实承担起了其本身被赋予的历史使命。

《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文本修改与思想演变

三、1960年《毛选》本对1949年单行本的修改

与1949年的修改主要是完善文本内容不同,1960年的修改对很多原有观点做出了修正。此次编辑《毛泽东选集》第四卷虽然有胡乔木、田家英等人的参与,但主要还是由毛泽东亲自修改定稿的,所以1960年《毛选》本的修改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新中国成立10年以来毛泽东的思想变化。

据统计,1960年《毛选》本相对于1949年单行本共有101处修改,其中37处为标点符号的修改,28处为语词的修改。包括将“譬如”改为了“比如”,将作为连接词的“及”“与”基本上改成了“和”,这主要是改变半文半白的用法,此类修改在《毛泽东选集》的编辑过程中比较常见,也基本不涉及内容的改变。另有16处为专有名词的修改,比如将“‘左派’幼稚病”改为了“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原来的引号也换成了书名号,将“新民主国家”统一换成了“人民民主国家”,将“联共”改为了“苏联共产党”等等。此外还有对两处引文进行了更加仔细的核对。一处为孙中山遗嘱,1949年单行本为“深知欲达到胜利,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然而“深知欲达到胜利”这句话并不是孙中山的原文,原文为“深知欲达到此目的”,为了修改此处错误而又不导致文本太大的变化,1960年《毛选》本将“深知欲达到胜利”这句话放在了引号外面。另一处是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原文为“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1949年单行本误将“若”引作“盖”,1960年《毛选》本进行了改正。除以上这些修改之外,涉及实质性内容的修改主要有以下三处。

一是农业合作化和工业化的关系问题。1960年《毛选》本将“而欲农业社会化,必须发展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强大的工业”改为了“农业社会化的步骤,必须和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强大的工业的发展相适应”。也就是说,1949年毛泽东认为工业化是农业社会化的必要条件,而1960年的毛泽东则改变了观点,认为农业社会化不一定要等到完全工业化之后才开始进行。毛泽东最开始的观点应该是借鉴了苏联方面的经验,《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提出,苏维埃国家发展农业的道路是集体农庄,“即把小农户联合成社会主义的大农庄,联合成为能使用拖拉机和其他现代化机器来迅速提高粮食生产及其商业产量的集体农庄”。在苏联方面看来,农业合作化可以为工业化提供小农经济所不能提供的资金和原料,因而是快速实现工业化的有效途径。同时,合作化也被认为可以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而引导农民向着社会主义的方向前进,因而被赋予了阶级斗争的含义。这些观点也影响到了中国共产党。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了解决粮食问题,中国共产党就组织群众开展互助合作,以增加粮食生产。1943年,毛泽东在题为《组织起来》的讲话中提出,合作化可以将群众组织起来,因而“是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抗战胜利的必由之路”。而且合作化运动中表现出的党与群众的结合也为毛泽东所称颂。新中国成立之后,面对工业建设引起的粮食需求的增加以及部分地区农民表现出的合作化的积极性,毛泽东主张加快合作化运动的步伐,1955年他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提出:“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也就是说,虽然此时的中国尚未实现工业化,但由于工业化的进程对农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将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同时进行:“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而毛泽东的这种观点同样是依据自身的经验体会,1959年在读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毛泽东就对教科书中发展大工业是对经济进行社会改造的基础的观点表达了不同看法,他认为:“一切革命的历史都证明,并不是先有充分发展的新生产力,然后才改造落后的生产关系,而是要首先造成舆论,进行革命,夺取政权,才有可能消灭旧的生产关系。消灭了旧的生产关系,确立了新的生产关系,这样就为新的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在毛泽东看来,农民本身具有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再加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对于农民的宣传教育,是可以加快农业合作化的进程,进而为工业化开辟道路的。而在这样的理论认识之下,对1949年单行本中的观点做出如上的修改也是合乎逻辑的了。

二是所谓“第三条道路”的问题。1960年《毛选》本删去了1949年单行本关于“第三条道路”的论述:“不但中国,全世界也一样,不是倒向帝国主义,就是倒向社会主义,绝无例外。中立是伪装的,第三条道路是没有的。”关于是否存在“第三条道路”的问题,毛泽东的认识也经历了发展变化。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十月革命以来的国际环境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斗争的环境,“处在今天的国际环境中,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任何英雄好汉们,要就是站在帝国主义战线方面,变为世界反革命力量的一部分;要就是站在反帝国主义战线方面,变为世界革命力量的一部分。二者必居其一,其他的道路是没有的”。而这种观点也反映了当时苏联方面对世界格局的认识。斯大林在《论列宁主义基础》中就提出,“世界已经分成两个阵营:一个是拥有金融资本并剥削地球上绝大多数居民的为数极少的文明民族的阵营,另一个是组成这个绝大多数的殖民地和附属国被压迫被剥削民族的阵营”。为此斯大林号召各民族进行合作,共同建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基于这种理论认识以及1940年代社会主义阵营逐渐形成的国际形势,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提出了“一边倒”的策略,并做出了上述的判断。然而,1950年代以来,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兴起,但是,他们并没有如毛泽东所设想的那样建立社会主义国家,而是建立了民族国家,客观上在帝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之外出现了所谓的“第三种立场”。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也修改了自己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的上述观点。在1958年接见国际友人时毛泽东提出:“事实上,这种观点只适合于一部分国家,对于印度、印度尼西亚、阿拉伯联合共和国等国家却不适用。它们不是帝国主义国家,也不是社会主义国家,而是民族主义国家。拉丁美洲也有许多这样的国家,将来还会多。”而且毛泽东认为,这种“第三种立场”还会维持相当长的时间。这样,1960年对《论人民民主专政》做出上述修改也是必然的了。

三是国际经济合作的问题。1960年《毛选》本删去了“中国在经济上要实现真正的独立,还需要经过很长的时间。只有中国的工业发展了,中国在经济上不倚赖外国了,才有全部的真正的独立”。毛泽东历来比较强调独立自主,尤其是在苏共二十大暴露出苏联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中苏关系日趋恶化之后,更加强调这一点。但是,在中国这种落后的农业国推进工业化,不可避免地要向外国学习,吸取外国的先进经验,必要时也应当引进外资,在这方面不能搞关门主义。为此,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这两方面的态度总结起来就是“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为此毛泽东还批评了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提倡各个国家之间实行生产专业化和协作化的观点,他提出:“在国与国的关系上,我们主张,各国尽量多搞,以自力更生、不依赖外援为原则。自己尽可能独立地搞,凡是自己能办的,必须尽量地多搞。只有自己实在不能办的才不办。特别是农业,更应当搞好。吃饭靠外国,危险得很,打起仗来,更加危险。”可以看出,毛泽东在思考这类问题时更多地是从政治的角度考虑问题,固然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各国之间应当加强合作,但从政治的角度来说,像中国这样的大国如果处处依赖别人是十分危险的,而后来苏联撤走援华专家一事也印证了毛泽东的观点。

总体而言,以上三处具有实质性的修改涉及的都是如何建设社会主义、了如何处理国际关系等一系列的问题。在1949年撰写《论人民民主专政》时,毛泽东对这些问题也没有太多的经验,所论述的观点也基本上是直接吸收和借鉴了苏联方面的说法。然而,随着新中国成立十年间的实践发展,尤其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有意识地独立自主地探索社会主义道路,因而取得了很多新的认识,表现为更加重视人民群众的力量、更加肯定各国人民自己的选择,这种理论认识的发展变化也反映到了对《论人民民主专政》的修改上。

《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文本修改与思想演变

四、结论

新中国成立前后《论人民民主专政》的两次修改虽然并没有什么颠覆性,但从这两次修改中我们可以总结出毛泽东著作的文本演变过程,并对毛泽东这一时期的思想变化进行细致考察。如果说1949年单行本的修改是由于《人民日报》本因创作时间仓促而导致的不严谨,那么1960年《毛选》本的修改则是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实践所引起的思想变化。这两个版本,一个作为新中国成立前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总结,一个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后十年间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转变,都是十分值得注意的。

从《论人民民主专政》的文本演变我们也可以体会到,即使作为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毛泽东的著作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同样经历了修改和完善的艰辛过程。换言之,毛泽东的思想也不可能完全超越时代的具体条件,而始终是时代的反映,并随着实践的持续深入而发展完善。我们在研究毛泽东的著作时,如果不对这种文本演变多加注意、审慎处理,就很有可能将1960年的观点视作1949年的观点,以至于出现时代误置,无法忠实地还原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原貌。


(作者:倪博闻,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来源:《毛泽东研究》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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