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西湖龍井”商標遭冒用,龍井茶葉產業協會起訴索賠5萬!

因認為北京德力視貿易有限公司銷售假冒“西湖龍井”商標茶煙構成侵權,杭州市西湖區龍井茶葉產業協會以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北京德力視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西湖龍井協會訴稱,其系第9129815號“西湖龍井”商標註冊人,該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第30類)茶葉,該地理標誌商標用以證明具備“西湖龍井”產品的原產地和特定品質,符合一定條件的產品經營者需向協會遞交《西湖龍井地理標識證明商標使用申請書》等申請使用該商標。但市場上出現了一批假冒“西湖龍井”商標的產品,不僅侵害原告商標專用權,而且侵犯了西湖龍井產區內茶農、茶廠的經濟利益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原告西湖龍井協會認為,北京德力視公司在網銷平臺開設名為“豹克旗艦店”的店鋪銷售假冒“西湖龍井”商標的茶煙,侵害了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其在標題中突出使用“西湖龍井”關鍵詞,對目標客戶進行引流,不正當獲取了較多交易機會和競爭優勢,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經濟損失,故起訴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網 海淀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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