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商標申請如何辦理?

第一種名稱變更,需要提供的文件如下:


變更商標申請如何辦理?


1、工商部門下發的“名義變更通知”;
2、商標變更委託書,加蓋清晰公章;
3、已經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清晰公章;
注:百若自己辦理,則不需要委託書,需要提供商標申請書,加蓋公章,同時還需要提供辦理人員的身份證;
需要注意將度公司名下所有有效商標一併變更,否則會下補正。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註冊問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規定:
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商標局核准的,發給商標註冊人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答理由。
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將其全部註冊商標一併變更;未一併變更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未改正的,視為放棄變更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