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過合法程序強拆百姓建築,強硬背後被拆遷人又該如何維權?

涉及到拆遷的問題,往往是幾家歡喜幾家憂,“喜”是因為通過拆遷大家可以改變生活的環境,給自己生活創造更多的選擇;而“憂”是因為在拆遷過程中自身的合法權益未必能得到保障,那麼面對不合理與不合法的情況,作為被拆遷人我們又該如何維權呢?最近,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代理了一起關於房屋被政府強拆的案件。

未經過合法程序強拆百姓建築,強硬背後被拆遷人又該如何維權?

1999年12月2日,某市勞動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站取得位於某鎮山下陳村房屋的所有權證。2002年10月16日,該檢驗站取得了該土地的使用證。2019年8月14日,該鎮“三改一拆”行動領導小組向檢驗站作出《關於限期拆除違法建築的通知》,認定檢驗站存在違法建設行為,責令其在10日內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將組織強制拆除。2019年8月30日,鎮人民政府對檢驗站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部分建築物進行強制拆除。隨後,檢驗站不服該拆除行為,於是想通過法律的途徑進行維權。通過多方平臺找到了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將自己的遭遇告訴了賈啟華主任。瞭解了檢驗站的具體情況,賈啟華主任對其中的法律關係進行詳細的講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形成委託關係,在2019年9月11日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在此期間,辦案律師進行實地考察,深入調查案件經過,蒐集有利的證據,從而形成完善的論證體系。那麼,在本案中對於檢驗站未取得房屋所有權的部分政府是否可以直接採取強制手段將其拆除?

未經過合法程序強拆百姓建築,強硬背後被拆遷人又該如何維權?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並載明履行義務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方式、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等;同時根據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你在法定期間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而在本案中,即使檢驗站真的存在違法建築,鎮政府也不應該直接將該部分進行強制拆除,而法定程序應該是在拆除涉案建築物之前,進行催告、公告,告知起自行拆除的期限,如果檢驗站未認真履行此程序,沒有在自行拆除的期限內將違法建築拆除,也未對於政府機關的決定提出任何異議,超過法定期限此時鎮政府可以依法強制對於未取得所有權的建築進行拆除。但是在本案中,鎮政府未認真履行催告、公告等法定程序即強行拆除,其行為違反法定程序,剝奪了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所以其行為系違法行為。

經過法院審理,最終支持了檢驗站的訴求,確定鎮政府作出強制拆除某市勞動液化石油氣鋼瓶檢驗站部分建築物的行政行為違法。

未經過合法程序強拆百姓建築,強硬背後被拆遷人又該如何維權?

 談到這裡,很多人會問那麼該案件下一步對於賠償問題又該如何解決?

首先,此份裁定的認定就可以成為賠償的證據,其證明了政府的強拆行為系違法行為,其對於強拆的部分建築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根據國家賠償法的相關規定,遭遇違法強拆的被拆遷方可以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國家賠償申請,如果該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的,那麼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如果被強拆一方對賠償數額不滿意,還可以向法院起訴。

此案獲得勝利,從側面也折射出一個問題,就是在政府拆遷過程中確實存在著非法強拆的問題。但是,面對政府強拆過程中展現出來的態度,有些老百姓只是覺得無理,但是至於究竟違反哪些法律法規自己卻不知道,但是這也是司法實踐中維權的關鍵。徵拆案件中,政府相關部門從徵收到拆遷過程有著嚴格的程序,每一步的不到位都有可能損害老百姓的權益。

 所以通過這個案件,秉善律師團隊溫馨提示,面對徵地拆遷案件:

首先,要在徵地拆遷案件中明確好自己有哪些權利和義務。這一點格外重要,因為只有你意識到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你才能有維權的基礎和想法。

其次,面對政府相關部門不合理補償、強制性拆遷等問題,不要硬碰硬,要保持理智的對待,用正當合理的手段進行有效維權。

最後,要敢於求助,面對自己不懂的問題,要學著諮詢專業人士,從而獲得更加準確的信息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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