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一個男的可以合法擁有多少個自己的孩子?

文章靈感來自於知乎上的問題,其實回答這種沙雕問題比正經談法律有意思多了。

一、完全合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15)》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這個地方性規定吧,以北京為例: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修正)》第十七條 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雙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一) 再婚夫妻婚前僅生育一個子女,婚後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二) 再婚夫妻婚前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後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三) 夫妻共同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經指定醫療機構鑑定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再婚夫妻按照本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經指定醫療機構鑑定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個男的,可以不停的結婚離婚再找新的配偶結婚再離婚,生孩子,完全合法。

即便頻繁登記結婚後再迅速協議離婚,我認為也應該不影響子女上戶口,且無需繳納社會撫養費,可能存在爭議。

以此為前提,只要你有足夠的魅力和經濟實力,還不怕出名的,幾十個還是可能實現的。


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一個男的可以合法擁有多少個自己的孩子?


二、違法但尚不構成犯罪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15)》第四十一條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仍以北京為例:

《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2017修改)》
第四條 本市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分別以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時前一年全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確定;登記為居民戶口的,以前一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確定。對非本市的公民徵收社會撫養費,按照本市居民的徵收標準執行。對一次生育兩個及兩個以上子女應當徵收社會撫養費的,以生育一個子女計算。


第五條 對不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統稱當事人),根據不同情節,按照下列標準徵收社會撫養費:(一)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三個及三個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一個子女,分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基數的1至3 倍徵收;(二)對非婚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公民,每生育一個子女,分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基數的二分之一徵收;對非婚生育第三個及三個以上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個子女,分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基數的1至3倍徵收。

我嘗試去百度找個社會撫養費計算器,可沒找到,看來是變態人數還不夠多~

底線再低一點,在不強迫異性的情況下,不進行婚姻登記,真正種馬一回,有錢賠就行。

話說,這個社會撫養費標標準,現在是1至3倍,修改前可以3至10倍,理論上,還便宜你了。

最後,照目前的生育率看,全面放開還是可期的,要不,你再等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