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幫控制下明清景德鎮的城市經濟

景德鎮是明清時期典型的手工業城市,與佛山、漢口、朱仙並稱“四大鎮”。它以瓷器享譽中外,素有“瓷都”的美稱,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

對景德鎮進行深入的專題研究,應以梁森泰為代表。他先後發表了《明代後期景德鎮制瓷業中的資本主義萌芽》見(《明清資本主義萌芽研究論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明清時期景德鎮城市經濟的特點》(《江西社會科學》1984年第7期)、《明代後期景德鎮御器廠匠役制度的變化》(《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82年)等有關景德鎮瓷業與城市經濟的系列論文,並出版了《明清景德鎮城市經濟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2004年增訂版一書)。該書以景德鎮的瓷業為中心,探討景德鎮城市經濟的形成、發展過程及其規律,著重論述明清時期景德鎮制瓷業中的資本主義萌芽,探討景德鎮城市經濟,並與西歐及國內某些手工業城市的加以比較,以景德鎮為中心的地區經濟及其模式。關於景德鎮的發展歷程,蕭放《宋至清前期景德鎮的形成和發展概述》(《江西社會科學》1987年第3期),也進行了較為具體的剖析,認為瓷業生產和貿易是景德鎮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礎。而具體到商會、行幫的研究,蘇永明的論文《行幫與景德鎮社會變遷》、劉朝暉的論文《明清以來景德鎮的瓷業與社會控制》,從社會控制、國家與社會的角度探討了行幫等傳統社會組織與景德鎮社會管理的關係,同時也提到行幫與商會的關係。上述研究表明,明清時期在景德鎮的確存在除政府外對社會進行管理的組織——行幫,對城市的經濟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首先,對明清時期的景德鎮作一個總的概述。中國封建社會的城市,到明清時期起了某些變化。傅衣凌先生把明清的城市分為兩類:一是開封型城市——典型的亞洲的消費城市,一是蘇杭型城市——工商業比重較大的城市。景德鎮這座城市固然與開封型城市不同,亦與蘇杭型城市有異。《明實錄》中曾記載,宣德四年(1429年),全國有33個府州縣,為商賈所集之地,其中江西有南昌、吉安、臨江和清江鎮,景德鎮卻未得與列。但到了嘉靖年間,景德鎮的人口已增至“主客無慮十萬餘”。此時,“本鎮統轄浮樑縣里仁、長香等都居民,與(饒州府)所屬鄱陽、餘干、德興、樂平、安仁、萬年及南昌、都昌等縣雜聚,窯業傭工為生。”,其人數約為數萬餘人。到了萬曆後期,景德鎮已經躋身於全國著名都會之列,成為一座單一的手工業城市,其鎮民“以陶為業”,而景德鎮也受到明清所設置的御廠的直接管轄。

其次對景德鎮的行幫進行一個簡單的介紹,行幫指的是以“行”為職業,以“幫”為地域組織,兩者相結合的形式。行幫出現於明末清初,為了穩定景德鎮城市社會的秩序,推動景德鎮民窯業的發展,官府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景德鎮社會經歷了一個大的變動時期。改革措施如推進對官窯中的匠役制改革。明代後期,除徵派工匠輪班服役勞作之外,還僱募部分匠,每人“舊給工食銀二分五釐”。清初則“悉罷向派饒屬伕役額怔,凡工匠、物料、動支正項、銷算公帑,俱按工給值。”。於是,“自我國家惠工給值,供役無擾,民安而物阜,幾勤而器良,鎮人日以盛,鎮陶日以精,莫不奮興鼓舞,用副時會之隆,有不如知其所由然矣。”廢勞役制而行僱傭制,人身依附關係減弱,卜匠勞動積極性提高。還有擴大在自願基礎上的“官搭民燒”範圍,官民窯關係向單純經濟關係演變,民窯對官窯的依附逐漸鬆弛,而官窯則愈來愈仰賴於民窯;窯銀的來源改由關稅動支,窯工銀不是直接對農民剝奪,更不是直接向田地加派,窯工銀動支關稅,經費有保障。最後御窯的管理者由中官改由長期駐鎮的督陶官。因此,清政府的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一方面緩和了景德鎮的地方社會矛盾,另一方面也加強了對景德鎮城市社會的控制。與此同時,隨著景德鎮瓷器在海內外市場的擴大,景德鎮吸引了江西境內其他地區一些破產和貧困農民紛紛到此地謀生。所謂“四方遠近,挾其技能以食力者,莫不趨之如鶩。”,大量外來人口的湧入,對景德鎮民窯業由家族壟斷,“只傳子不傳女”的以血緣為紐帶的技術體系帶來衝擊。於是以地域鄉族為主要特徵的行幫逐漸取代了本地匠族的地位,民窯業生產組織形式出現了大的變化,幾乎都按行幫來進行分工,形成了“凡皆數十行”。隨著來自不同地域的窯業生產者和瓷商勢力的壯大,為了保護各自的利益,交流經驗,切磋技藝和傳承技術,更為了使自己的行業立足於社會,併力求取得相應的社會地位,他們便紛紛自願結合起來,以地籍為紐帶,逐漸佔領民窯業的各行業,形成以地域和宗族來劃分的行業壟斷。不同地域和宗族的人控制著不同的行業,連一些較小的鄉域勢力亦聯合起來,集成抗衡力量,以謀求在景德鎮的最大利益。其中,都幫、徽幫、雜幫這三個幫是景德鎮各民間組織中勢力最為強大的,不但操控著景德鎮瓷業,其勢力也滲透到政治、經濟、社會等領域。在梁淼泰《明清景德鎮城市經濟研究》一書中,他指出,景德鎮的行幫有兩個特點,一為行幫的地域特徵是以鄉族為核心,具有極強的封建性。瓷業由家族壟斷到鄉族壟斷雖有量的變化,卻沒有改變其本質。其二窯戶業主與陶工不在同一個組織內,而是分別有組織。作為行會組織,它是由一個師傅、幫工和學徒三部分組成。但在景德鎮行會中,儘管窯戶業主和陶工都屬於都昌籍人,就地域鄉族而言均屬於都昌幫,但窯戶和陶工各有自己的組織。於是,就從這兩個特點出發,接下來談一談這一時期景德鎮的城市經濟。

從以前的學者對景德鎮行幫的研究來看,更多是把景德鎮在這一時期出現的行幫放在社會管理這一層面上去研究,那麼今天我想就從其形成的原因和背景出發去探討行幫對景德鎮地方經濟的影響。首先,就其形成之由來來看,行幫的出現是一則源於江西周邊貧困人民對於維持生活的需要而大量湧入此地謀生,二則源於大量瓷戶瓷商為瓷器生產和貿易慕名而來。綜合兩者來看,歸結為一點則是為金錢。同時隨著大量的人口湧入,僱傭勞動也就順勢而生,於是在某種意義上出現了資本主義因素。當然儘管梁淼泰指出行幫具有很強的封建性,這一特點並不於我所說的資本主義因素所衝突,在行幫的組織結構上卻是存在以血緣、地緣為紐帶的封建性,但在行幫的運行管理下,的確對於打破封建的依附關係有著極大的促進作用。其次,在我看來行幫是景德鎮後期所出現的大量的商幫、行會的基礎。而這些商幫與行會的出現對於瓷器經濟的繁榮發展起到了極其重要的推動作用。各地商幫行會聚集景德鎮,開創了“工匠八方來,器成天下走”的局面。同時,我認為行幫的出現,意味著生產的擴大化和規模化。而陶瓷生產規模普遍擴大,大型器物增多,在國內外市場舉足輕重。嘉萬時期景德鎮瓷器,自燕雲而北、南交趾、東際海、西被蜀,無所不至,而商賈往往以是牟大利。因此,行幫的出現對於景德鎮地方經濟的繁榮是十分有利的。當然,我認為行幫對地方經濟也存在負面的影響,如行幫之間難以協調的關係不利於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行幫之間關係自有約定,不能串行。景德鎮民窯業是“所執之業,各據一幫”,“各執一行,不傳他人”,“其業之精者,且僅傳其本幫,而世守其業”,各幫非常遵循長期形成的行規,中規中矩,互不侵犯。因此在經濟交往中存在難以溝通與合作的弊端,長此以往對地方經濟的發展有阻礙作用。

總而言之,明清時期出現的行幫對於景德鎮社會經濟的發展有著極大的促進作用,因為行幫的出現,景德鎮出現了資本主義因素——僱傭勞動,同時行幫的擴大和發展推動了陶瓷業的發展壯大,促進地方經濟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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