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帮控制下明清景德镇的城市经济

景德镇是明清时期典型的手工业城市,与佛山、汉口、朱仙并称“四大镇”。它以瓷器享誉中外,素有“瓷都”的美称,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对景德镇进行深入的专题研究,应以梁森泰为代表。他先后发表了《明代后期景德镇制瓷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见(《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论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明清时期景德镇城市经济的特点》(《江西社会科学》1984年第7期)、《明代后期景德镇御器厂匠役制度的变化》(《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2年)等有关景德镇瓷业与城市经济的系列论文,并出版了《明清景德镇城市经济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2004年增订版一书)。该书以景德镇的瓷业为中心,探讨景德镇城市经济的形成、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着重论述明清时期景德镇制瓷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探讨景德镇城市经济,并与西欧及国内某些手工业城市的加以比较,以景德镇为中心的地区经济及其模式。关于景德镇的发展历程,萧放《宋至清前期景德镇的形成和发展概述》(《江西社会科学》1987年第3期),也进行了较为具体的剖析,认为瓷业生产和贸易是景德镇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具体到商会、行帮的研究,苏永明的论文《行帮与景德镇社会变迁》、刘朝晖的论文《明清以来景德镇的瓷业与社会控制》,从社会控制、国家与社会的角度探讨了行帮等传统社会组织与景德镇社会管理的关系,同时也提到行帮与商会的关系。上述研究表明,明清时期在景德镇的确存在除政府外对社会进行管理的组织——行帮,对城市的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首先,对明清时期的景德镇作一个总的概述。中国封建社会的城市,到明清时期起了某些变化。傅衣凌先生把明清的城市分为两类:一是开封型城市——典型的亚洲的消费城市,一是苏杭型城市——工商业比重较大的城市。景德镇这座城市固然与开封型城市不同,亦与苏杭型城市有异。《明实录》中曾记载,宣德四年(1429年),全国有33个府州县,为商贾所集之地,其中江西有南昌、吉安、临江和清江镇,景德镇却未得与列。但到了嘉靖年间,景德镇的人口已增至“主客无虑十万余”。此时,“本镇统辖浮梁县里仁、长香等都居民,与(饶州府)所属鄱阳、余干、德兴、乐平、安仁、万年及南昌、都昌等县杂聚,窑业佣工为生。”,其人数约为数万余人。到了万历后期,景德镇已经跻身于全国著名都会之列,成为一座单一的手工业城市,其镇民“以陶为业”,而景德镇也受到明清所设置的御厂的直接管辖。

其次对景德镇的行帮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行帮指的是以“行”为职业,以“帮”为地域组织,两者相结合的形式。行帮出现于明末清初,为了稳定景德镇城市社会的秩序,推动景德镇民窑业的发展,官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景德镇社会经历了一个大的变动时期。改革措施如推进对官窑中的匠役制改革。明代后期,除征派工匠轮班服役劳作之外,还雇募部分匠,每人“旧给工食银二分五厘”。清初则“悉罢向派饶属夫役额怔,凡工匠、物料、动支正项、销算公帑,俱按工给值。”。于是,“自我国家惠工给值,供役无扰,民安而物阜,几勤而器良,镇人日以盛,镇陶日以精,莫不奋兴鼓舞,用副时会之隆,有不如知其所由然矣。”废劳役制而行雇佣制,人身依附关系减弱,卜匠劳动积极性提高。还有扩大在自愿基础上的“官搭民烧”范围,官民窑关系向单纯经济关系演变,民窑对官窑的依附逐渐松弛,而官窑则愈来愈仰赖于民窑;窑银的来源改由关税动支,窑工银不是直接对农民剥夺,更不是直接向田地加派,窑工银动支关税,经费有保障。最后御窑的管理者由中官改由长期驻镇的督陶官。因此,清政府的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一方面缓和了景德镇的地方社会矛盾,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景德镇城市社会的控制。与此同时,随着景德镇瓷器在海内外市场的扩大,景德镇吸引了江西境内其他地区一些破产和贫困农民纷纷到此地谋生。所谓“四方远近,挟其技能以食力者,莫不趋之如鹜。”,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对景德镇民窑业由家族垄断,“只传子不传女”的以血缘为纽带的技术体系带来冲击。于是以地域乡族为主要特征的行帮逐渐取代了本地匠族的地位,民窑业生产组织形式出现了大的变化,几乎都按行帮来进行分工,形成了“凡皆数十行”。随着来自不同地域的窑业生产者和瓷商势力的壮大,为了保护各自的利益,交流经验,切磋技艺和传承技术,更为了使自己的行业立足于社会,并力求取得相应的社会地位,他们便纷纷自愿结合起来,以地籍为纽带,逐渐占领民窑业的各行业,形成以地域和宗族来划分的行业垄断。不同地域和宗族的人控制着不同的行业,连一些较小的乡域势力亦联合起来,集成抗衡力量,以谋求在景德镇的最大利益。其中,都帮、徽帮、杂帮这三个帮是景德镇各民间组织中势力最为强大的,不但操控着景德镇瓷业,其势力也渗透到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在梁淼泰《明清景德镇城市经济研究》一书中,他指出,景德镇的行帮有两个特点,一为行帮的地域特征是以乡族为核心,具有极强的封建性。瓷业由家族垄断到乡族垄断虽有量的变化,却没有改变其本质。其二窑户业主与陶工不在同一个组织内,而是分别有组织。作为行会组织,它是由一个师傅、帮工和学徒三部分组成。但在景德镇行会中,尽管窑户业主和陶工都属于都昌籍人,就地域乡族而言均属于都昌帮,但窑户和陶工各有自己的组织。于是,就从这两个特点出发,接下来谈一谈这一时期景德镇的城市经济。

从以前的学者对景德镇行帮的研究来看,更多是把景德镇在这一时期出现的行帮放在社会管理这一层面上去研究,那么今天我想就从其形成的原因和背景出发去探讨行帮对景德镇地方经济的影响。首先,就其形成之由来来看,行帮的出现是一则源于江西周边贫困人民对于维持生活的需要而大量涌入此地谋生,二则源于大量瓷户瓷商为瓷器生产和贸易慕名而来。综合两者来看,归结为一点则是为金钱。同时随着大量的人口涌入,雇佣劳动也就顺势而生,于是在某种意义上出现了资本主义因素。当然尽管梁淼泰指出行帮具有很强的封建性,这一特点并不于我所说的资本主义因素所冲突,在行帮的组织结构上却是存在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封建性,但在行帮的运行管理下,的确对于打破封建的依附关系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其次,在我看来行帮是景德镇后期所出现的大量的商帮、行会的基础。而这些商帮与行会的出现对于瓷器经济的繁荣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各地商帮行会聚集景德镇,开创了“工匠八方来,器成天下走”的局面。同时,我认为行帮的出现,意味着生产的扩大化和规模化。而陶瓷生产规模普遍扩大,大型器物增多,在国内外市场举足轻重。嘉万时期景德镇瓷器,自燕云而北、南交趾、东际海、西被蜀,无所不至,而商贾往往以是牟大利。因此,行帮的出现对于景德镇地方经济的繁荣是十分有利的。当然,我认为行帮对地方经济也存在负面的影响,如行帮之间难以协调的关系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行帮之间关系自有约定,不能串行。景德镇民窑业是“所执之业,各据一帮”,“各执一行,不传他人”,“其业之精者,且仅传其本帮,而世守其业”,各帮非常遵循长期形成的行规,中规中矩,互不侵犯。因此在经济交往中存在难以沟通与合作的弊端,长此以往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有阻碍作用。

总而言之,明清时期出现的行帮对于景德镇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因为行帮的出现,景德镇出现了资本主义因素——雇佣劳动,同时行帮的扩大和发展推动了陶瓷业的发展壮大,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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