噹噹網“公章”事件法律問題思考


噹噹網“公章”事件法律問題思考


2020年4月26日,噹噹網創始人李國慶先生將噹噹網的印章接管,是正常公司組織結構的變化,還是如噹噹網相關工作人員聲明的“公章、財務章被搶走,已經報警,公章已作廢”。截至目前公開渠道瞭解的信息,我們有如下問題,需要思考。

1、股東會召開程序是否合法?股東會決議內容是否合法?李國慶先生被選舉為董事長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公司法》39、40、41、42、43條明確規定了股東會的召開程序、議事方式、表決程序。股東會決議是否合法將是本次事件的核心。

根據企查查信息查詢,噹噹網控制主體北京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並未設立董事會,而是設執行董事。那麼李國慶先生提出自己被選舉為董事長,勢必變更公司章程,由不設董事會變更為設董事會。

2、李國慶先生的行為是否屬於搶公章?控制公章是否就代表了控制了公司?

公開言論中多次提到“搶”公章。“搶”字很容易將性質引入刑事範疇。李國慶此次接管公章,我們認為不應以搶字定性,其行為實質是為了行使公司的控制權,至少是公章在手,達到控制的表象。公司的控制,不是僅僅體現在公章控制在手,還需要對公司人事、財務、運營等全方面的掌控。

3、在失去公章控制權後,噹噹網相關工作人員的發聲是否有效?作為噹噹網控制主體北京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何不表態?

法定代表人的發聲是最有力的回擊。相關工作人員不能代表公司、代表法定代表人是顯而易見的,我們認為法定代表人之所以未發聲,是雙方並未就此次事件的處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的博弈還尚未達到平衡點。

4、公章作廢的程序如何啟動?是以什麼理由向公安機關報備?丟失還是被搶?

公章作廢,大多是公章遺失,需要進行登報、報備、重新刻制印章。而目前並未看到公章作廢的書面文件,僅僅是相關工作人員的陳述。

5、4月28日,噹噹網人事調整是否有效?

人事調整,不僅要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還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人事的任命是否已通過股東會或董事會。“噹噹網人事調整公告”是否會產生法律效力,是否會影響到噹噹網的正常經營。

因李國慶先生與俞渝女士的夫妻關係,本次事件不僅涉及《公司法》也牽涉到《婚姻法》,存在多種法律關係的交織。若各方沒有達成和平解決,那勢必會在司法領域發生正面的交戰。噹噹網作為全球領先的綜合性網上購物中心,電商日益競爭激烈的今日,發生內鬥,勢必對其自身產生極大的損害,同時也會對消費者產生消極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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