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河南洛陽『府院』聯動,助企業起死回生

《法制日報》:河南洛陽『府院』聯動,助企業起死回生

《法制日報》:河南洛陽『府院』聯動,助企業起死回生

債主上門討債、業主輪番要房併到政府有關部門信訪……河南省洛陽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因資金鍊斷裂被迫停工,不能按時交房,各種矛盾激化。面對此種情形,公司向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重整申請書,希望通過破產重整程序挽救企業。

“我們通過建立‘府院’聯動機制,即政府與法院聯手提高破產工作效率,幫助企業起死回生。”洛陽市中院院長曲海濱近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坦言,建立由相關政府部門參加的“府院”聯動機制,能夠統籌協調處理法院在審理企業破產案件中需要政府部門協調解決的涉及社會穩定、職工安置、社會保障、產權瑕疵、不良資產處置、破產費用、刑民交叉、打擊逃廢債等重要問題。

3月24日,洛陽市中院出臺《關於規範破產審判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對“府院”聯動機制等充分發揮破產審判在完善市場經濟主體拯救和退出機制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進行細化。


破產重整助力企業重生

洛陽市中院破產審判庭是全國範圍內最早成立的破產審判庭之一,主要職責是妥善運用破產製度,發揮好破產審判在服務經濟建設、提升整體營商環境方面的作用,使企業重獲新生或者依法退出。

《法制日報》:河南洛陽『府院』聯動,助企業起死回生

成立全省首家破產管理人協會

“破產製度屬於市場主體的退出機制和搶救機制,對服務整個市場經濟建設起著不容忽視的作用。重整程序本身的目的在於挽救企業,實現各方利益共贏。”洛陽市中院破產庭庭長、員額法官曹園說。

“有了這樣的司法保障,新進投資人就可以放心地接管企業。”準備接手某爛尾樓盤的某企業負責人說。

《法制日報》:河南洛陽『府院』聯動,助企業起死回生

走訪企業

在曲海濱看來,重整程序是生病企業的搶救程序,在法律程序內,鎖定債務、盤清家底,通過協商達成具有法律效力的重整方案,通過停止執行、暫緩清償債務,給有挽救價值的企業一個修整期,一旦成功,可以避免企業職工失業,債權人的債權可以獲得更高比例的清償,使企業重新煥發生機。

曲海濱坦言,企業因為市場形勢、管理決策等原因難免陷入困局,破產清算程序是企業依法退出市場的渠道,在法院的組織下,企業有哪些財產、欠多少錢,都會被算得清清楚楚。


緊抓破產回收率等問題

去年10月,洛陽市中院組織召開全市法院優化營商環境暨三年以上未結破產案件推進會,打出了“一把手”包案制、完善考核機制、深化府院聯動、簡案快審、繁案精審、破產援助資金池等一系列組合拳。此次通過出臺《意見》以“集大成”的形式精準施策,緊緊抓住破產用時、破產回收率及破產成本的“牛鼻子”。

《法制日報》:河南洛陽『府院』聯動,助企業起死回生

出臺《關於規範破產審判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試行)》

破產案件由於耗時長,導致費用高,開支大,債權人的清償率低,這也是債權人反映強烈的問題。洛陽市中院明確規定10個月審結和18個月審結,分別比省高院規定提前兩個月和6個月,為破產企業節約了破產費用,同時提高了債權人的清償比例。

《法制日報》:河南洛陽『府院』聯動,助企業起死回生

經典破產案例彙編成冊,指導實踐

為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規範市場秩序,對有運營價值和重整可能性的企業支持其重整,洛陽市中院規定,建立破產重整企業的識別審查制度。對符合破產受理條件但仍可能適應市場需要的企業,運用破產和解和破產重整的方式進行救治,使其能夠通過救治重返市場,促進企業再生,推動產業優化升級。

“府院”聯動提高工作效率

“推進破產審判工作,破產法市場化實施的配套法律與制度建設至關重要。”曲海濱說,要推動解決重整企業信用修復和財稅扶持政策,為企業重整後的正常經營和健康發展提供保障。

《法制日報》:河南洛陽『府院』聯動,助企業起死回生

實地調查破產企業情況

企業在破產前,商業銀行往往存在不良信貸等級,重整企業引進戰略投資人後,嚴重影響企業的貸款、招投標及基本賬戶使用等正常經營活動。為此,洛陽市中院在實踐中協調人民銀行、金融機構推動解決重整企業信用修復,加快破產企業不良貸款的核銷,推進落實財稅扶持政策,加強與財稅部門在破產重整與清算事務中的溝通協調,著力破解企業破產程序中稅務發票領取、稅收滯納金核銷等方面涉及的稅收優惠等,助力企業脫困和重生。

《法制日報》:河南洛陽『府院』聯動,助企業起死回生

讓我們共同努力

早日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