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條是我們日常生活中
常見的食品之一
由於其色澤金黃、鬆軟酥脆
而備受大家的喜愛
然而就是這小小的油條
也可能涉嫌犯罪
你相信嗎?
你聽說了嗎?由倉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李某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4月16日在倉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我知道這個案子!在依法對李某某提起公訴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同時,倉山區人民檢察院還請求法院判令李某某承擔銷售額十倍的賠償金並且在福建省省級媒體上賠禮道歉呢。
不僅如此,倉山區人民檢察院還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了庭審,並且會同倉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邀請多家早餐店經營者旁聽,對其進行普法宣傳教育。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案
件
回
顧
經查,2008年至2018年11月9日間,李某某在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一早餐店內製作並銷售油條。在製作油條過程中,李某某未嚴格按照標準添加香甜泡打粉等食品添加劑。
2018年11月9日,福州市倉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早餐店進行檢查並將尚未銷售的油條送交鑑定。經鑑定,上述油條中鋁含量為590mg/kg,嚴重超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近6倍,長期食用鋁含量超標的食品,鋁會在體內蓄積,而且多數難以排出體外,會損害腦細胞,同時影響鈣、鐵等成分的吸收,導致骨質疏鬆、貧血,甚至影響神經細胞發育。
倉山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李某某在生產油條過程中,違反食品安全標準,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劑並向社會公眾銷售,足以造成人體嚴重的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同時其行為侵害了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除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外,還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倉山區人民檢察院按照規定在正義網上發出了公告,公告期滿後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沒有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倉山區人民檢察院隨即依法對李某某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庭
審
情
況
庭審中,出席法庭的檢察官對李某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油條及其對公共利益的侵害、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等問題進行了舉證、質證、辯論,同時開展了普法教育,李某某當庭表示認罪服罰,願意支付賠償金並公開向社會公眾道歉。該案將擇日宣判。
參加旁聽的早餐店經營者表示深受震動……
通過旁聽庭審我深刻體會到食品安全無小事,今後我一定會嚴格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旁聽庭審的普法教育方式令人印象深刻,作為食品經營者更應增強法治意識、責任意識。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表示肯定。
人大代表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讓犯罪行為人意識到食品違法行為不僅要判處刑罰,更要承擔懲罰性賠償金,起到良好的教育、威懾作用,同時也為倉山區餐飲行業敲響食品安全警鐘。
希望檢察機關繼續當好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守護人”,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司法需求,為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政協委員
檢察官說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經依法公告後,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不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檢察院對此類犯罪行為提起刑事公訴時,可以向人民法院一併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小夥伴們今後有此類公益訴訟案件的線索,可以撥打 12309舉報哦,讓我們共同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叮咚~您有一份復學暖心包請簽收!
供稿 | 官榮貴
編輯 | 《法制日報》福建記者站 檸檬君
倉山區人民檢察院 陳敏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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