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還是訂金,別再傻傻分不清!

定金還是訂金,別再傻傻分不清!

“定金”還是“訂金”你能分得清嗎?我們在買房或者買車時交付的定金在反悔時能否退回?今天西窗讀法人趙律師幫你細數兩者之不同,別再傻傻分不清。

定金還是訂金,別再傻傻分不清!

好多人認為“定金”和“訂金”只是個人書寫習慣的不同,意義是一樣的,這樣的話你就是大錯特錯了,兩者在法律上有著極其大的差別,定金是對合同有擔保性質的資金,支付定金後,如果給付定金一方反悔不履行合同的,是不能要求退還定金的,如果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需要雙倍返還定金,這就是定金的罰則。而訂金在法律上是被視為合同可以履行情況下而預先支付的合同款項,通常情況下在合同無法履行時,無論哪一方的責任,訂金都是可以返還的。

在法律上定金與訂金的主要區別在於:

1、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不具有擔保性,只是預付款或先期支付行為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響主合同的效力;而訂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定金還是訂金,別再傻傻分不清!

3、定金與訂金的法律後果不同,給付訂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適用定金罰則;而交付或接受訂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的後果,訂金僅可作為預付款或損失賠償金。

所以“定金”與“訂金”不要在混淆隨意書寫了,同時在交付的訂金時也要睜大眼睛,避免對方故意設下陷阱將“訂金”寫成“定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