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奋斗者邢燕子:从不利用权力荣誉谋私利


最美奋斗者邢燕子:从不利用权力荣誉谋私利

  


  1958年,邢燕子回家乡务农。

  邢燕子,女,原名邢秀英,1940年出生,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人。1958年,高小毕业后,邢燕子没有回父母所在的天津市区,而是响应党的号召,回到家乡当时的宝坻县大钟庄乡司家庄村务农,发愤改变家乡的穷貌。在那里,她和农民打成一片,并组织了“邢燕子突击队”,成绩突出。

  1960年,《人民日报》发表长篇通讯《邢燕子发愤图强建设农村》。此后,她成为上山下乡的知青典型。1964年,她出席中国共青团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同年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她先后当选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此后,还当选为天津市委书记。她是不驻会的市委书记,也是不拿国家工资的市委书记。她与社员的报酬一样,拿的只是队里女劳动力的平均工分。

  1984年,邢燕子当选为天津市北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了履行好代表职责,她经常深入基层单位,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1994年,北运河遭到洪水袭击,防护堤需要加固。她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主动参加劳动,坚决不搞特殊化。2009年,邢燕子当选“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她获得“最美奋斗者”荣誉称号。

  无论在哪一个工作岗位上,邢燕子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她从不摆领导架子,不搞特殊化,大多数时间在乡下跑,听取百姓的意见和建议。她从不利用权力和荣誉为自己和家人谋取私利,她的孩子是石油公司的工人,她从来没有想着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名望为自己的孩子换取什么。

  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瀚说——

  邢燕子作为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全国的先进典型,成为当时知识青年心目中的旗帜和榜样。她代表了一个特殊的时代,代表了一段历史,代表了那个特殊时代里的青春和热血,奉献与忠诚。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邢燕子全心为民、廉洁奉公的精神,仍然激励着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不断前行。

  北辰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重点办案岗位、重点办案人员、重点办案环节的监督,扎紧检察权行使的制度“笼子”;坚持作风从严、治理从严、纪律从严,强化监督制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理想信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参观警示教育主题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断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了风清气正、真抓实干、司法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氛围,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被评为天津市优秀基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本报记者陶强 通讯员郭爱景)

(原标题:“最美奋斗者”邢燕子:从不利用权力荣誉谋私利)


来源:检察日报 2020年4月14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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