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興區人民法院懸賞執行公告
[2020]年第1號
為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信用機制建設,現經申請執行人申請,本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的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決定發佈懸賞執行公告,對公告案件的被執行人下落提供者予以獎勵。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2013)湖吳執民字第2906號案件被執行人名單及相關信息
被執行人周文斌,男,住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寶山村姜家灣24號,身份證號碼:3305011979****5573 。
被執行人彭國強,男,住湖州市吳興區飛英街道吉山居委會7組,身份證號碼:3305011973****0812 。
以上被執行人需履行債務3754611元及利息。
二、(2015)湖吳執民字第455號案件被執行人名單及相關信息
被執行人申衛東,男,住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織裡鎮楊漊村高家兜23號,身份證號碼:3305111970****7014。
以上被執行人需履行債務934228元及利息。
三、(2014)湖吳執民字第2717號案件被執行人名單及相關信息
被執行人閔志芳,女,住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織裡鎮雲村社區北莊9號,身份證號碼:3305011971****2025 。
以上被執行人需履行債務3256290元及利息。
四、(2013)湖吳執民字第2976號案件被執行人名單及相關信息
被執行人陳建良,男,住湖州市八里店鎮尹家圩村座莊42號,身份證號碼:3305011977****4436 。
以上被執行人需履行債務2126921.94元及利息。
五、(2014)湖吳執民字第1407號案件被執行人名單及相關信息
被執行人潘國峰,男,住湖州市吳興區織裡鎮孟鄉港村錢介灣7號,身份證號碼:3305011972****5113 。
以上被執行人需履行債務3020508元及利息。
六、(2015)湖吳執民字第1660號案件被執行人名單及相關信息
被執行人沈建平,男,住湖州市織裡鎮大河村施家巷23號,身份證號碼:3305011974****5295。
以上被執行人需履行債務563794.48元及利息。
七、(2017)浙0502執1851號案件被執行人名單及相關信息
被執行人鄭鮮華,女,住湖州市吳興區龍泉街道南白魚潭小區8幢503室,身份證號碼:3301031973****1364 。
被執行人厲秀華,男,住浙江省長興縣和平鎮和平村奚家塘自然村22號,身份證號碼:3305221970****2117 。
以上被執行人需履行債務5504357.13元及利息。
八、(2014)湖吳執民字第2382號案件被執行人名單及相關信息
被執行人沈雪明,男,住湖州市田盛園15幢206室,身份證號碼:3305211979****1038 。
以上被執行人需履行債務1206264.37元及利息。
1、如通過舉報找到被執行人下落,提供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並由法院實際控制被執行人,將按照5000元作為獎金(以最先舉報並經查實為準)。本院將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2、舉報可採用書面、口頭、電話或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舉報電話:0572—2213456,劉法官:0572—2026759、17705726813,舉報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本院將對舉報信息按時間先後順序進行登記,一經核實,將通知舉報人到法院登記有關信息。
3、本院安排專人負責舉報人的工作,承諾維護舉報者的利益,杜絕打擊報復。
4、懸賞金領取方式:
對於符合上述條件的舉報人,本院在找到被執行人並實際控制後三日內,向舉報人支付懸賞金。
懸賞舉報截止日期:長期
本懸賞令,解釋權歸吳興區人民法院。
吳興區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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