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性看待“滴滴順風車”事件

如何理性看待“滴滴順風車”事件

最近,滴滴順風車“司機姦殺女乘客”一案鬧得沸沸揚揚,其結果是迫於輿論的壓力,相關部門必須對“滴滴專車”公司採取一定的整頓措施。而此次事件掀起的大浪也讓一些不為人知的幕後關係浮出水面。比如“滴滴專車”的背景實力。

顯然,在網約車行業當中,“滴滴專車”一家獨大的局面並不是偶然,那麼既然“滴滴”有如此雄厚的實力與龐大的連帶關係,它的長期發展應該是有穩固保障的,可是卻還是在這次事件中栽了大跟頭,被迫停止了相關的業務,因此我們不得不探討一下這次事件的根源問題。

如何理性看待“滴滴順風車”事件

首先“滴滴順風車”的誕生是必然是民眾需求的產物,它的存在是有道理的,不可否認“順風車”給我們的日常生活帶來很大的便利,從遠距離路程往返的費用來看,“滴滴順風車”的性價比很高,遠比出租車強,也正因為如此,民眾對“順風車”的使用頻率也越來越高。然而此次事件,卻使這樣一個為民眾生活提供便利的工具退出了生活的大舞臺。

如何理性看待“滴滴順風車”事件

既然是需求的產物,停掉“滴滴順風車”也必然會有下一個“某某順風車”,那諸如此類惡劣事件就不會再發生了嗎?或者說可以大大降低發生的概率嗎?顯然沒有那麼簡單,問題始終是要解決的,解決問題還是得從根源上出發。所以引起“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什麼?就值得我們深思了。如果說是司機個人問題,顯然很蒼白,司機個人犯罪會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如果僅是這樣解決,那”順風車“還是之前的”順風車,發生此類事件的概率是一樣的。而且有人的地方就有問題,人始終是問題的根源,所以如果從人的角度來看,不只司機個人有問題,和司機有連帶關係的上層自然人都有問題。那麼就只能由人來解決問題,而不是把人解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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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倒推一下,首先此次事件的直接造成者是”司機個人“,那麼又是什麼原因造成司機個人有如此極端而且不符合常規邏輯的行為?從各方面對於司機個人有關信息的調查中可以得知,司機本人文化程度很低,而且欠下多家貸款公司的債務。那就不難聯想到貸款公司或許是催發悲劇的根本,而文化程度的欠缺則沒能讓司機個人對於自己的遭遇有一個正解理性的審視態度。如此說來,整頓“滴滴專車”的同時是否也應該就此事件整頓有關的貸款公司?這樣作用是否會更大?看起來是這麼一回事,不過問題絕不僅僅這麼簡單,再倒推下去,既然貸款公司存在這麼大的隱患,那麼貸款公司存在的道理的是什麼?自然也是民眾需求,存在即是道理,貸款公司既然有必然的存在道理,它的隱患問題又應該由誰來解決呢?監管部門?現在問題出現了,肯定說明監管制度也出了問題,那是不是把責任推給監管部門就完事了?當然不是,因為再倒推下去,監管部門的存在道理也是民眾需求,說到底問題的根源還是民眾需求,所以這是一件與全社會,全民眾都有關係的事情,問題是民眾需求產生的,還是得由民眾來解決,那怎樣解決呢?

如何理性看待“滴滴順風車”事件

用逆向思維發現問題,用順向思維來解決問題。民眾是載體,民眾的意願是才是真正的支配者,我們都需要在發展的同時有一個安全的環境,在穩定中求發展才是最切實際的。而民眾需求產生的問題太多,所以必須建立完善的制度來管理,首先監管是民眾意願的第一執行者,加強監管力度是必須的。再往後延伸,從“滴滴順風車事件“中可以反映出民用機構的管理制度存在明顯的三大漏洞:第一,此次事件的司機個人素質與自然條件,居然可以作為公眾服務人員,這說明”順風車“司機的考核機制存在問題。第二,從”滴滴客服處理事件”中反映出其管理工作也存在很大問題。第三,從司機個人文化程度以及自身條件居然可以獲得多家貸款公司的放款。這就說明貨款公司的審核機制存在更大問題。這些都是當務之急要解決的。民眾的意願很清晰,而執行者在行使民眾意願賦予的權力同時也務必要擔得起相應的責任。這樣我們的和諧社會才能得以全面穩定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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