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間”庭審四小時 刑事速裁十二案


“雲間”庭審四小時 刑事速裁十二案

敲響法槌

“雲間”庭審四小時 刑事速裁十二案

審判長陳安華

“雲間”庭審四小時 刑事速裁十二案

雲庭審界面

4月10日上午,荊州區法院刑事審判庭通過雲間互聯網庭審系統,適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分類集中審理了10件涉嫌危險駕駛罪、2件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輕微刑事犯罪案件,實現了防疫與審判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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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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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溫

“請公訴人、被告人保持網絡暢通,現在開庭……”10日上午9時,由荊州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陳安華主審的江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敲響法槌,拉開此次集中“雲庭審”的序幕。

“雲間”庭審四小時 刑事速裁十二案

電子頁面簽字

庭審中,法官、公訴人和被告人通過視頻連線,“隔空”完成指控、被告人陳述等全部程序,視頻畫面清晰、聲音傳輸流暢,整個庭審行為規範、嚴謹有序。隨後,主審法官通過系統展示庭審筆錄,經各方人員確認無誤後,在掃描系統展示的二維碼中進行電子簽名。經審理,主審法官當庭宣判,依法判處被告人江某拘役兩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江某表示認罪認罰。

四名刑事審判法官先後一一開庭,歷時四小時,完成了全部庭審並當庭宣判,12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服判。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法院關於復工復產的工作要求,切實避免人員聚集造成疫情風險,荊州區法院高度重視此次刑事案件集中“雲庭審”工作,多次召開專題會研究部署,主動與公訴機關及被告人聯繫溝通,精心準備,確保庭審順利、效果顯著。

“在庭審準備階段,製作開庭傳票、送達起訴書筆錄、廉政監督卡以及將起訴書副本、量刑建議書送達被告人,製作出庭通知書、告知審判組成人員通知書送達檢察院,通過電話確認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等情況;在庭審前,採取電話、微信等方式瞭解出庭的公訴人、取保候審的被告人身體狀況,告知其‘雲庭審’的登錄和操作方法,並指定被告人集中庭審地點,做實做細庭審階段的疫情防控和警務保障工作;在技術操作上,審判管理辦公室給予現場指導和大力支持。”荊州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羅毅夫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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