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獎勵辦法


  為深入推進全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有效遏制我市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多發蔓延勢頭,鼓勵社會公眾踴躍舉報,特制定本辦法:

  一、舉報內容

  1.凡舉報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嫌疑人,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的,每舉報1人獎勵2000元。

  2.凡舉報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團伙(人員不再另行獎勵),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按以下標準獎勵:

  ⑴5人以上(含5人,下同)10人以下(不含10人,下同)的,經法院判決的,每舉報1個團伙獎勵20000元;

  ⑵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的,經法院判決的,每舉報1個團伙獎勵50000元。

  3.凡舉報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網上在逃人員的,每抓獲1人獎勵3000元。

  4.凡舉報偷越國(邊)境或其它方式出境實施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每查處1人獎勵500元。

  5.凡舉報組織偷越國(邊)境或其它方式出境實施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組織者,按以下標準獎勵:

  ⑴組織5人以下(不含5人)的,獎勵5000元;

  ⑵組織5人以上10人以下的,獎勵10000元;

  ⑶組織10人以上的,獎勵30000元。

  6.舉報線索實行首報獎勵和次報補充有效線索獎勵原則。多人舉報同一線索的,原則上只獎勵第一舉報人;補充舉報新的有效線索的,視具體情況予以獎勵。

  二、舉報方式

  1.電話舉報

  舉報電話:0598-3633148或110。

  2.信件舉報

  郵寄地址:永安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永安市燕江南路226號刑偵大隊)收,郵編:366000。

  4.直接到公安機關舉報。

  三、申領流程

  凡經查證,符合本辦法獎勵條件的,由永安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按相關程序辦理審批手續,並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舉報人應當在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7日內採取直接領取或憑有效證件委託他人領取獎金。如有特殊情況,舉報人可申請其它領取方式。

  四、保障措施

  公安機關將按照嚴格保密的原則,建立舉報材料管理保密制度,保障舉報人的安全。對違反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工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嚴禁借舉報之名誣告陷害他人或虛報冒領獎金,違者將依法予以處理。

  五、本辦法由永安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永安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0年4月7日


來源:永安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聯席會議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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