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現將《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建設高標準農田,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基礎。2019年11月13日,經國務院常務會審議通過,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50號)(以下簡稱《意見》)。為深入貫徹落實《意見》,我省結合省情農情實際,經徵求中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履行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程序,並通過專題協調會議討論、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印發《實施意見》。

二、明確目標任務

《實施意見》是指導我省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綱領性文件,明確高標準農田要向糧食主產縣聚焦、向黑土地保護聚焦、向優化佈局聚焦、向保障主要農作物生產聚焦 、向匯聚各方力量聚焦,明確了目標任務,到2020年,全省建成3300萬畝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節水高效、穩產高產、生態友好的高標準農田;到2022年,建成4000萬畝高標準農田,以此穩定保障700億斤以上糧食產能;到2035年,通過持續改造提升,全省高標準農田保有量和耕地質量進一步提高,不斷夯實國家糧食安全保障基礎。

三、明確體制機制

《實施意見》中明確農田建設統一規劃佈局、統一建設標準、統一組織實施、統一驗收考核、統一上圖入庫等“五統一”具體要求。明確強化資金投入和機制創新,加強財政投入保障、創新投融資模式、實施完善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使用機制、加強示範引領、健全工程管護機制。明確高標準農田要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按照農業高質量發展要求,推動藏糧於地、藏糧於技,以提升糧食產能為首要目標,統籌整合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建設內容,加強建設管理,突出抓好耕地保護、地力提升和高效節水灌溉,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快補齊農業基礎設施短板,提高水土資源利用效率,切實增強農田防災抗災減災能力,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提供堅實基礎。

四、明確保障措施

《實施意見》著力完善各項保障措施,統籌各方力量,明確省政府各相關廳委辦、各直屬機構、各市(州)縣(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建立長效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群眾參與的工作機制。強化各級政府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的責任制,抓好規劃實施、任務落實、資金保障、監督評價和運營管護等工作。加大基礎支撐,推進農田建設法規制度建設,嚴格保護利用,加強風險防控,切實防範農田建設管理風險。

(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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