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市北高新”)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84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云投资”)49%的股权参与认购,其他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0807243号),欣云投资的整体评估价值为1,144,658,363.11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编号:备沪国资委201500086),公司与市北集团协商确定欣云投资49%股权的最终作价为560,882,597.92元。

2016年8月19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共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6,355,32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5.3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699,999,995.13元,发行股份因尾数原因不足1股的余额部分13.04元由市北集团无偿赠予本公司。

市北集团以其持有的欣云投资49%股权作价560,882,597.92元进行出资,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8月16日向欣云投资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06332402487R的《营业执照》,欣云投资49%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成。

公司已收到其他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人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139,117,410.25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人民币23,929,999.96元后,余额人民币2,115,187,410.29元,于2016年8月19日汇入公司在浙商银行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2900000810120100015138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欣云投资壹中心项目的开发,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扣除支付给其他中介机构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直接相关费用140万元后的金额2,113,787,410.29元,用于增资欣云投资,于2016年9月2日缴存欣云投资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开立的2900000810120100015007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7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2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2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2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6,723.2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2月3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北高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895,257.81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欣云投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76,475,352.20元,为收到的募集资金、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支付项目开发款后的余额,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北高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178,370,610.01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市北高新、欣云投资分别与主承销商湘财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310,562.76元。

欣云投资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欣云投资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第31160031号)验证,欣云投资自2015年10月20日至2016年8月31日止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88,310,562.76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欣云投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均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7年4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500.00万元,于2017年10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其余闲置募集资金未使用。

截至2018年2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65,5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2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8年2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于2018年3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2,000.00万元,于2018年4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其余闲置募集资金未使用。

截至2019年2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10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9年2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万元,于2019年3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截至2019年5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8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度,市北高新无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其他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9年度,市北高新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9年度,市北高新无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2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6,723.2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将专设一个经营性资金账户,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银行账户余额42,231.9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结转至此专设经营性资金账户,作为专户管理,用于支付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质保金。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及募投项目银行账户余额结转至公司专设经营性资金账户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2019年12月3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完成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手续正在积极办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市北高新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市北高新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会计师”)对市北高新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20]0153号)。经鉴证,中审华会计师认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19年度,上市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市北高新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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