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商標許可造成商標侵權,“騰訊耳機”被判賠償騰訊2000萬!

濫用商標許可造成商標侵權,“騰訊耳機”被判賠償騰訊2000萬!


騰訊總部位於深圳南山區,訴訟案例多由南山區法院代理。由於騰訊法務部曾創下29次訴訟不敗的驕人戰績,名震江湖,由此得名“南山必勝客”。最近,“南山必勝客”又打贏了一場商標保衛戰,獲得2000萬元賠償!

騰訊公司訴稱,其系第5101945號“企鵝圖形”商標、“騰訊”商標的商標權人。


濫用商標許可造成商標侵權,“騰訊耳機”被判賠償騰訊2000萬!

但有公司大量使用“騰訊”相關字樣,如“騰訊Qbuds無線耳機”、“騰訊戰略合作伙伴”等字樣,使大家誤認為耳機是騰訊公司生產的,或是和騰訊存在關聯。

小飛魚公司則辯稱,

上方有經營部答辯稱,小飛魚公司明確承諾銷售產品具有合法授權,同時其業務經理出具過 書面授權,其對涉案產品可能存在侵犯商標專用權的情形並不知曉。

濟南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的行為會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混淆,相關公眾會誤認為 被控侵權產品系騰訊公司提供或被告使用該商標獲得了騰訊公司許可,或者被告與騰訊公司 存在某種特定聯繫。構成對騰訊公司註冊商標權的侵害。

與此同時,

據此,法院一審判決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小飛魚公司、風鈴公司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2000萬元。

也就是說,即使騰訊曾與風鈴公司、小飛魚公司在兒童手錶項目有過合作,並授予商標許可,但是也只能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商標,並不可以隨意濫用。

最後提醒廣大經營者,千萬不要為了一時之利去“傍名牌”“搭便車”,稍不留神就會面臨鉅額賠償。商標還是自己註冊、自己取名好!從企業發展來看,最好的方法還是夯實基礎、做自己的品牌,及時註冊商標,維護正當的市場競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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