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常委、董事、副总经理刘彦平被公诉

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常委、董事、副总经理刘彦平被公诉

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常委、董事、副总经理刘彦平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彦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被告人刘彦平在担任铁法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沈阳焦煤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常委、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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