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員額法官遴選考試首次確定候補制度

4月25日,湖南法院第三次員額法官遴選筆試開考,全省三級法院1076名符合報名條件的申請入額人員參加考試。

湖南法院員額法官遴選考試首次確定候補制度

婁底考點開考前,考生正有序進入考場

為確保本次員額法官遴選考試順利有序進行,省高院制定了《湖南法院第三次員額法官遴選工作方案》《湖南法院第三次員額法官遴選考試工作規則》等文件,成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各市州中院均由院長牽頭成立相應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筆試過程中,省高院廳級以上領導帶隊赴各市州考點督查指導,紀檢監察部門對試卷保密、押送、交接以及筆試考點考風考紀進行全程監督,確保遴選公正規範。

本次遴選首次確定員額法官候補制度,規定在遴選時根據考核考試綜合成績和工作業績等確定一定比例的候補人選,當候補人選所在法院在下次遴選前出現員額空缺時,經所在法院黨組研究並逐級呈報省高院批准、省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備案,候補人選可以直接遞補為員額法官。該項制度有利於及時補充因退休等原因減少的員額法官,緩解部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同時進一步激發法官工作積極性,促進審判執行工作良性運行。(來源:湖南長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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