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費7萬修山路,反被罰款4萬多!到底是怎麼回事?

“48歲的何元能弓著背,走在回家的山路上,陽光將他的影子拉得很長。腳下這條路,是他自費擴寬修通的,現在卻成了他的“煩心路”……

村民自費7萬修山路,反被罰款4萬多!到底是怎麼回事?

為什麼要自費修路?

都說想致富先修路,哪怕是現在的互聯網時代,這條規則還是依然存在的,有貨運不出就以為這沒法變現,無法變現所以就沒有辦法致富!

村民自費7萬修山路,反被罰款4萬多!到底是怎麼回事?

何元能住在山區也深知這個道理,但是奈何他住在陡峭的半山腰上,上山下山就只有一條窄窄的小路無法通車,所以基本要步行爬山半個小時才能到他家。如果要是下雨幾乎無法通行。所以一直夢想著把小路擴建開來,可以直接通車到家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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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通車到家門口,何元能家的1300棵芒果樹,隨著芒果樹種植規模的擴大,也是需要大量的肥料,通過車輛運輸上來,並且把結出來的芒果運出去!不僅如此,還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為村民和護林隊上山提供了便利的條件!所以他四處借貸,花了7萬元把原來長度約847米的1~2米路段擴寬修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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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緣何被罰款?

路修好了,但是卻被人匿名舉報了。四川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經初查,其修路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該局立案調查,認定其行為構成擅自改變林地用途,作出行政處罰:責令6個月內恢復原狀,並處罰款4萬多元。”

修個路,怎麼就構成了擅自改變林地用途了呢?經過查閱發現,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是指,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擅自改變林地用途、將林地轉變為建設用地的行為。

村民自費7萬修山路,反被罰款4萬多!到底是怎麼回事?

何元能說他承包的土地在半山腰,而擴建道路的地方屬於村集體的。而且已經承包出去了,承包人還同意了他修路!而且並沒有對樹木進行過傷害!但攀枝花森林公安局認為,佔用的土地並非是荒地,而是村集體所有的林地,所以其已經構成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法院審理認為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進行了調查收集,擁有充分的證據,並且具有作出林業行政處罰的主體資格!

村民自費7萬修山路,反被罰款4萬多!到底是怎麼回事?

所以被罰款4萬多,並責令限期恢復原狀!按照何元能說的,其實應該算是自己出錢辦了一件利己利人的好事,但是還有被處罰!其心理的難過程度是很大的!

法理無情,人有情?

村民自己修路,肯定是不知道這樣的法律的。但不管知道與否,法律畢竟是存在的。所以也敲了法律意識薄弱的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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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來講,像這種情況,也知道僅僅通知承包地的人是不行的,還要去管轄的有關部門去申請,同意以後在進行修繕,這樣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了。

另外這件事情,畢竟也有利民的情況,還對森林防火有一定的作用!雖說是觸犯了相關規定和法律,但是這樣的處罰感覺還是有點過重了,自費借貸7萬修路,而且其家庭困難,妻子身體也不好,所以也是真的很不易。

村民自費7萬修山路,反被罰款4萬多!到底是怎麼回事?

畢竟能借錢做這樣事情的人不多,有的話,一定是為了可以活著、更好地活著,所以才會花錢自己修路的!所以真的希望,如果真沒有其他影響的情況下再減輕或者酌情處理。

最後據悉,因考慮到何元能的家庭情況等因素,沒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會催告他律性,如果無法恢復的話,在交納罰款後,可到林業部門補辦佔地手續!這樣既捍衛了法律,也可以讓何元能賺回錢了再慢慢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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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可以留言談談你是怎麼看看待這樣類似的事情的,最後怎麼看這樣的處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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