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保險實名制即將落地,如何阻斷保險客戶信息交易"黑產"?

個人保險實名制即將落地,如何阻斷保險客戶信息交易

你是否一直深受個人信息洩露的困擾?買好保險後不久,就接到了其他公司推銷保險的電話?

最近的一個消息,可以幫助你解決這個困擾。

4月24日,銀保監會發布了《個人保險實名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目前正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出臺這個《辦法》的目的,自然是為了通過建立實名管理制度,以此來規範保險業務行為。

個人保險實名制即將落地,如何阻斷保險客戶信息交易

總體來看,這個《辦法》文件比較重要的信息有5點:

  1. 要求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對新投保單要進行人證相符的核對,對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的信息真實性進行查驗,如果查驗信息不真實,原則上就不能辦理保險業務。網銷、電銷也不例外
  2. 需要進行實名查驗登記的保單包括:7日以上且保險費總額為人民幣200元或等值外幣以上的投保、人身保險合同效力恢復、保單批改等業務,保單質押貸款業務,以及金額為人民幣1萬元或等值外幣以上的退保和理賠業務;
  3. 實名信息需遵循"必要、最少"的原則,明確規定就是指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證件號碼、證件有效期和所辦理保險業務的種類、基本內容、投保人實名繳費信息。不能要求客戶提供這些實名信息之外的信息;
  4. 保險公司保留客戶的實名信息,原則上不超過相應保險合同有效期。
    合同到期後,保險公司就應該主動刪除相應的實名信息。之前已經終止的保險合同,無需實名查驗和記錄;
  5. 保險公司要採取相應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保護客戶的實名信息安全,未經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同意,不得將其實名信息提供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從全文來看,這個《辦法》是為了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的合法權益,要求提供的實名信息本來也是買保險時就要提供的,並沒有增加消費者的實名信息負擔。

可《辦法》裡還是有一個隱憂。雖然要求保險機構不能將實名信息提供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但機構不能透露客戶信息的規定,在銀行、證券等金融行業中都有類似的要求,可還是沒有能夠阻斷交易客戶信息的"黑產"

個人保險實名制即將落地,如何阻斷保險客戶信息交易

因此,光靠規定是沒有辦法阻斷交易保險客戶信息"黑產"的,必須依靠嚴厲的監督手段!否則,個人保險實名制恐生波瀾。

在個人保險實名制即將落地實施的當下,如何通過技術手段、權限控制等方式,從源頭阻斷保險客戶信息交易"黑產",將會成為下一個關鍵問題!

個人保險實名制即將落地,如何阻斷保險客戶信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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