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银行借钱,1万块每年给银行600元算高息吗,借款利息高到多少不受法律保护?

书山无涯


说说我的看法:

第一、关于利息高低的问题:

(1)10000块一年利息600块,年化利率 6%即6厘,其实不高;

(2)如果不是资质很好的话,哪怕是有抵押、质押或担保,利率也会比6%高。

第二、关于合不合法的问题:

(1)如双方有约定,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24%的,完全合法,坚决支持和保护;(必须给)

(2)如双方有约定,贷款年化利率超过24%低于36%的部分,看双方自愿协商解决,合法但国家即不支持也不反对;(可给可不给)

(3)贷款年化利率超过36%的部分,就是彻底的高利贷,无论双方是否有约定是否自愿,都通通违法,不受保护依法打击。 (坚决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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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去银行借款,借1万元每年付600元利息,年利率应为6%。要知道国家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为4.35%,你的这个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到40%。我接触的好些国有企业的借款平均利率也达到了10%左右,平常我们的房贷利率也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30%甚至35%的(房贷一般周期较长,按5年以上利率4.9%上浮),相比之下你的贷款利率已经算是良心利率了。

说到借款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依法确立了法定利息红线。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就是说,借贷利率一般不超过年利率24%。对于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尚未支付的就无须支付,对已经支付过的,借款人可要求出借人归还,也可以冲抵借款本金。


财税达人张庆国


年息6%的贷款算低的了,即便房产抵押也不算高的。

年息超过36%部分是可以主张不还的,但是银行一般都不会超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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